如果因薪資太爛太差太誇張而想離職,當老闆問起離職原因時,我該實話實說嗎?????

乳酪可樂餅 wrote:
『另外依照年資來決定離職預告工資~看是六天還是十天~
這是公司要照常付你薪水~但是你可以不用再上班~是給你去找工作的權利~』

我在知識+查到的勞基法條文 也有看到這條
不過不是很懂~~難道已經預告離職了,還可以直接跟公司請假說要去找工作喔?
資方知道後 也一樣要照付當天請假的薪資?


我勸你快快離開就是了
別在網路上聽一些不懂裝懂的人亂教...

那是在說公司主動資遣員工時該給的求職假
不是員工提出辭職後還能享有的"福利"

台灣的法律還沒好到這種地步

隨邊掰個理由走人就是了
不必心軟被留任
也不要因為擔心找不到新工作而被人看"雖小"

另外,照你目前這種3人公司的規模
離職證明可有可無
他們若是有點刁難就直接跟他們說不必麻煩了

還有問題可以PM我
至少我對HR的事還算比一般人多一些了解
(1)下週老闆找我去約談,如果他問我詳細離職原因,我該怎樣回答呢?

隨便找個藉口,不要說出直接原因,撕破臉對雙方都沒好處

(2)但去年提離職時老闆一直說外面工作難找,把我冷潮熱諷了一番,我現在也還
沒找到新工作(我打算休息半個月再開始找),如果他問我找到新工作否,
我該誠實回答嗎?

如果他問時還沒找到就說直說無妨,沒人規定一定要找到工作後才可換工作

(3)很多人都說離職時最好跟公司要求離職證明書(找新工作時,若有需要可用).以我交出去的
離職申請書, 也可以做為離職證明嗎?

離職申請書跟離職證明書跟非自願性離職證明書是不一樣的東西

離職申請書是跟公司提出離職用的,新公司才不會要

離職證明書是離職時跟公司要的,一般公司要的是這張,作用就是證明跟上一家公司有辦完離職手續,因為有些職務會牽扯到收帳的問題,新公司不喜歡新進員工還有跟上一家公司沒交接完的事,一般蓋大小章就可以,格式內容如果需要再問,如果你覺得公司不會給你離職證明書的話,就要自己想辦法弄一張,一般是離職當天辦完手續時拿

非自願性離職證明書是公司倒了或是公司資遣你開給你的,你的狀況拿不到


(4)我是想做到7/31為止(剛好符合勞工法的,於20天前提出申請),若老闆皆時要求我
不必做到7/31,直接要我馬上走人,如果月中離開這樣我七月的薪水,就領不到全勤了
~以及到七月底的這中間我也領不到薪水,怎麼辦?

都已經要走了不用想太多,說不定很快就找到好工作,有捨才有得


寄的要拿勞健保轉出單,還沒找到工作前可以到公所加健保,不然看病很麻煩
離職原因不用想太多拉~~~
要走人就直接走~~
小公司通常最會欺負員工..
離職放幾個月假放鬆心情也不錯!!
出國玩一趟吧~~
看完樓主的發文

個人觀感是 ~~ 這種機車公司 還是另找新工作吧!!






1.叫你們經理出來 2.在地下室大喊 50路
1. 樓上很多人說明了, 不要太單純

2. 理由很簡單:
誰誰誰的公司缺了人, 要找有經驗的, 誰誰誰找我過去, 薪資22k, 試用後調成24k

他覺得你值這個價, 就會拉高薪資; 他若覺得人到處好找, 就會放過你....

乳酪可樂餅 wrote:

OK! 謝謝你的意見...(恕刪)



我想既然前面有專業的出來嗆聲要你PM去請教他~~

又不肯大方說出來讓大家增長見識~

那你就去問他吧~

可能他也怕說錯吧~再不然就是怕人知道跟資方要求權利的方法~

所以才要你PM~私底下講~





你的例子算是自願離職~所以有些權利不適合你去主張~

像「非自願離職書」你就拿不到~也沒辦法申請失業補助~

我前面說的那些算是惡意資遣那部份的~可能扯有點遠~有些出入~所以才有人指正~這我虛心接受~




發文的本意是要幫助你~

提出來大家討論~並不是故意要誤導妳~這點要向你致歉~同時也讓我適時回到正軌~這也要感謝別人的指教~

至於我手上的資料跟目前網路上查詢的法規有些出入~

為了避免像別人說的~到時候又說我誤導你~

既然現在有人自告奮勇跳出來主動要幫你解決問題又不讓大家參與~

那你就去問他吧~




不必過多聯想
要你"還有"問題PM我的意思是我不一定會隨時追蹤你這篇文章
怕萬一漏了回覆會不好意思而已

既然是"還有"也就是我已經回答了你已經問的問題
若有其他後續再想問的就PM
沒什麼不敢公開講的

你PM問了:
嗯嗯 因為我是想說如果下一份工作要求我要出示離職證明時 這樣才省得多跑一趟
那如果他不開離職證明給我,那服務證明,這種文件,OK嗎
因為我在勞基法要看到 可以申請服務證明,雇主不得拒絕.

如果是開服務證明
老闆應該不會很機車的在上頭,亂寫一些有得沒的吧?


服務證明一般是開給目前還在職的員工,因應該員工也許有諸如考試之類需求所提供之證明
離職證明則是如文字所定義的,是用來證明該離職員工已經辦妥離職相關手續,並於其上加註服務期間

至於您目前服務的這種沒有規模的小公司
老闆個人喜好或惡意的作為是誰也猜不准的
他想寫什麼都可以由的他說

所以我說如果他有點刁難的話你可以乾脆不要受這種氣
沒有離職證明不會對你找下一份工作產生什麼巨大的影響



我反而覺得,如果真的是因為薪資問題,離職原因就直接寫薪資問題就好啦。

這點老闆也會和你談。

你寫個人規劃,到時候如果被慰留,薪資也不會有調整..
恩~~
跟他說 降頭過期
你頭腦清醒了
就降
哈哈
-------------
以上開玩笑 別當真
心清自然涼 wrote:
來~提供給你社會經驗...(恕刪)



看來這位大大是專家....他說的很好很中肯!!
不過真實狀況中,大家都被公司吃的死死的!有誰真的去了解勞基法??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