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這份工作做了快三年,我是行政助理,因為種種因素,老闆機車以及薪資極度不合理
(公司很愛剝削員工薪資所得,最重要的是:今年五月無薪假我才領到一萬六)
忍無可忍之下我於週四已寫好離職單並交給我們公司的老闆娘了,我表明我只做到七月底,
老闆目前出國中,我想下週他回國一定會找我去談一談(去年九月我有提過離職,但被老闆叫去
談一談後,老闆表示慰留,我勉強留下來繼續做到今年), 這是出社會我第一份的工作,很多地方
不懂,也無法問同事,因為公司只有我一名基層員工,我根本沒有同事(公司連我加老闆,和老闆
娘只有三人) 我交出去的離職單上頭很委婉的只寫了 『個人生涯規劃』六個字,其實有很大
的原因是因為四月底被通知公司說五月開始實施無薪假,而後領薪發現公司發給我的薪水只有
一萬六,六月也只有一萬九,七月當然也只會有一萬九,我無薪假只比之前未實施無薪價時多放
兩天,公司卻扣我四天薪水,還強迫我休端午節再扣我全勤(老闆娘說無薪假開始,星期六的
放假,公司不給薪)
詳細情形可見我之前的這篇:
之前發表的文章
我想請問有經驗的各位幾個問題,請指點我一下:
(1)下週老闆找我去約談,如果他問我詳細離職原因,我該怎樣回答呢?
直接以個人生涯規劃簡單含糊帶過嗎?
還是直接實話實說薪水的原因嗎?? 不吐不快直接表明...因為公司無薪假
的算法我覺得不合理,但我又傻傻的簽了勞資協議書,但這樣的薪水我根本
不能接受.一萬六及一萬九,都比外頭服務業的薪水還少(而且老闆和老闆娘
兩個人都是大煙槍,我足足吸了兩年半的大量二手煙了,而且老闆非常非常的
情緒化,我也被老闆罵了兩年半).所以想離職.
(2)但去年提離職時老闆一直說外面工作難找,把我冷潮熱諷了一番,我現在也還
沒找到新工作(我打算休息半個月再開始找),如果他問我找到新工作否,
我該誠實回答嗎?
(3)很多人都說離職時最好跟公司要求離職證明書(找新工作時,若有需要可用).以我交出去的
離職申請書, 也可以做為離職證明嗎? 一直要公司老闆簽名+蓋大小章嗎? 還是只要簽名即可?
若沒蓋章和蓋章可以嗎? (因為我看之前員工的離職單,老闆很多都沒簽名蓋章,只放著存檔)
離職證明是7/31離職前拿嗎~還是8/5回公司拿薪水時再跟老闆娘拿?
(但老闆娘很愛拖..之前我跟她要勞資協議書影本~一個月內我要了三四次,他都沒給我
說忘記什的~~後來前幾天要才要到~感覺很不想給我)
(4)我是想做到7/31為止(剛好符合勞工法的,於20天前提出申請),若老闆皆時要求我
不必做到7/31,直接要我馬上走人,如果月中離開這樣我七月的薪水,就領不到全勤了
~以及到七月底的這中間我也領不到薪水,怎麼辦?
之前無薪假不合理的算法我有跟老闆娘反應過,她說如果我不滿意可以找老闆談.不過我一直
找不到機會跟他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