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ugla wrote:
這問題還真是沒有解答...他們家的家境比較不好,還有就學貸款要還,還有3個弟妹還在念書,我說:我的錢就是妳的錢(恕刪)
真是太佩服您了
如果我是你,我不敢這麼做
畢竟世事難料,不是我在烏鴉嘴,只是萬一有個差錯(我說『萬一』)
因為也不知道要用什麼名目把那筆錢拿回來
這下子真的就是幫別人養老婆了

不過這都只是我自己的假設跟亂想而已,還是祝你們白頭偕老囉

拍水啦


回到大家討論的正題
我不反對女方把錢拿回家,畢竟女方也是有家人要養,就跟男方也是有家人要養一樣。問題只是在於拿多拿少而已,如果女方拿錢回家搞到得要靠男方自己一個人的收入來支撐整個家庭的程度,那就太超過了。雖然男女各有原生家庭要扶養,但是自己的家庭也都各自有責任阿!這是一種態度上的問題。
那種老一輩的觀念,老一輩都未必遵守了。我媽跟我小阿姨也是每個月有拿錢回娘家阿(還不是因為兩個舅舅不會賺錢

這樣才叫做男女平等吧.......
hoba wrote:
~恕刪~
甚至應該在財務支出的計劃裡要把這些支出(奉養父母)列出月支出的預算裡面
這樣比較合理吧
~恕刪~
嗯..嗯..贊成+1~~~
奉養父母天經地義.本來就是列為基本支出~
即便父母可能會再拿錢去做其他用途~
只要不會影響基本生活.有何不可~
之前還聽我一個朋友說他的心態(男女我都認識):
曾經聽他說跟女友分開的原因(交往5年)
表面上:個性不合<------交往5年還個性不合

實際理由:
女方是家中老大。上有父母。下有一個妹妹,覺得以後要養對方的父母。
是壓力。很累~

也或許因為男方是家中最小的,不需要負擔家中經濟責任。
覺得結婚是兩人的事。為何還要有一堆累贅~
只能說是一樣米。養百種人。

時代越變越快。只能說各階段都有不同的發展~
四、五年級的大概是努力養小孩。養兒防老。
六年級是一方面奉養父母。
一方面得存棺材本(因為將來小孩8年級無法養父母囉~)。
一方面得存小孩教育基金
七年級以後。大概都是各自分家居多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