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問題提出來問 會不會被沙豬主義阿??
之前跟女友討論到結婚的時候 關於婚後她還要拿錢回娘家的事,
兩人有些爭執....女朋友家還有些卡債貸款等約600.700W ,
這些錢有部份是被他哥揮霍掉,有些是別人房子的貸款[當保人]
所以他現再每個月都會拿一萬回家, 然後一萬我們兩一起存...其他的他當零用
但是婚後到底該不該再拿錢回家勒??
我的想法是..兩個人結婚就算要存錢也是為了將來的我們和以後小孩的花費...
為什摸不是花在我們自己的家庭呢?
那些負債也不是他搞出來的...婚前幫忙環,婚後還有啥義務要幫忙環嗎??
我真希望那些錢他可以自己存下來當成自己的私房錢也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