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享] 當您要發文時,請注意是否侵犯了他人的著作權 (請勿口水戰,違規一律停權處理)

是否有營利行為只是一個考量點,為營利而盜版就是惡意行為,結果不言可喻;至於非營利行為也不當然就是無罪或不起訴處分,端賴被告之態度,資料之呈現,以及審案法官的專業判斷!!!

我想樓主是贏在(1)態度非常配合,並無虛假以及否認事宜,相較之下那位陳某某的漫天開價就顯得誇張 (2)錄音存證我想建了大功,畢竟這是相當直接的證據.陳某某可和解而未和解,加上本案的情結本來就沒有這麼嚴重,再度突顯了這個事件的本質,其實就是一個想賺一筆的傢伙以及一位真的很倒楣的網路使用者.....

小弟不常發表圖文並茂的文章,當然觸法的機會相對小了很多,只是根據小弟接觸過的相關知識而言,不觸犯著作權法就是兩個基本條件-----第一就是不是你的不要用,第二是不知道是誰的也不要用,我想這絕對夠趨吉避凶的了!!!

還是恭喜樓主解脫於無妄之災,可喜可賀!!!
看到這裡,突然有個疑問想請問一下各位...

我現在正在寫研究所的論文,如果論文中有使用到圖片且有註明出處,但並未告知作者本人的話,這樣是否有違反到著作權法?
ue0705 wrote:
因為這是刑事案件,所以必須要留下相片,所以我就被帶去對街的水上分局照相,沒錯就是手上拿這自己的名字,後面還有身高,然後正面側面都照,接者按壓指紋。



請問各位懂法律的大大,原po以上所描述的是否就是案底?

最終法院判給原po無罪,這個案底會消失嗎?(照片會消失嗎?)

如果不會,是不是以後再找新工作的時候,新東家都可以輕鬆取得這方面的資料呢?

再者,原po因為那個自私的傢伙而有案底,可以做任何反制的動作嗎?(可以也送給他個案底嗎?)
(老實說我真想打那個樺仔,把一個清白之人弄得一生之中有一個汙點,可惡到家了~)

問了幾個白吃的問題,還望知道的大大能夠解答!

呼~感謝大大為我們上了寶貴的一課。
大大的故事不只提醒了網路轉圖不能亂轉的道理,
還提供了一個濫用著作權法A錢的故事,真是受益良多。

其實文章看到那個所長那邊的時候就已經覺得有鬼了,
一面倒的『誘導性』筆錄是怎樣? 囧
下次建議就算要和解也要先找個懂法律的或直接找律師諮詢會好一點,
頂多花個幾千也不會比被獅子大開口個幾十萬或法院奔波來得糟。

還有大大的抗告書也是個很重要的資訊,
讓我們以後如果遇到同樣的事情時能有理可循。
當然啦,這也不是鼓勵大家亂轉圖
而是能給常轉圖的人一點參考,不會誤觸法。
用這種方式教育大眾著作權法,真是用心良苦.

幾十年來,董氏基金會一直教育大眾戒煙的好處,可是我在路上抽煙,被他們看到,他們應該會告訴我戒煙可多活幾年,而不是告我公共危險罪吧.
ErgoMagic wrote:
請問一下在此個案中在...(恕刪)


您好~~

筆錄的程序警方是有錄音的,另外是可以拒絕夜間偵訊並且可以要求律師陪同。

但我文章中有提到,我想跟告訴人達成和解,如果我這樣做那我又何必跑一趟嘉義,若是對方認定我沒有和解的誠意,堅持提出告訴,我並不想變成這樣,雖然事後發現他是要堅持提告,但這是對方的基本人權,沒有任何人可以拒絕是吧。

我覺得引導式筆錄有一個特點,就是警方假設問題,並且甚至幫你回答,當然有時警方問的問題只有是與不是,而依據回答也只能答是,但你可以說明更清楚些,並且要警方一樣寫到筆錄內去,不然你可以跟警察杯杯說,不然你自己問自己答自己寫好了。

這可是我生平第一次被問筆錄,感覺很不好,因為好的筆錄會帶你上天堂,不好的筆錄會帶你住牢房喔。

-----. 簽名.簽名.簽名.簽名.簽名.-------
樓主學到了寶貴的經驗

恭喜樓主圓滿結束這事件咧

總覺得台灣的法律真是拗口阿...

另外陳先生得理不饒人的態度真是令人點點點
看到這一篇後,著作權真的是很重要,當你辛苦的背著裝備去拍出一張讓你感動的照片,被人盜了,心裡作何感想,但是文中的陳先生一點都不想原諒別人,版主只是想讓多一點的人來欣賞,並不是有營利的心態,況且 版主又不是把陳先生的照片拿出來賣給大家,何必要讓版主難堪,結果雙方都不是很滿意,因為都浪費了時間、和不必要的金錢及無形的社會資源唉!! 還有現在的警察對於現在這種案子都辦蠻快的,反倒是抓搶匪、壞人並不是很快哦!!!!!!
好文章,受教了

樓主謝謝~~
看到大大的案例也很有感觸.....
前面的朋友有提到說"過度擴張"這個字眼
我真是很想舉雙手雙腳贊成.......
現在的台灣人不知道得了什麼病...
有時候逛街 你會看到有人無理的為自己所謂的權益大小聲
現在的社會不停教育我們不要讓自己權益睡著的同時
讓一些貪心鬼以為自己的權益大的像座山一樣
躺著吃都不見得吃的完.....

不就是要錢嗎??不就是要利嗎??
能讓自己多得到一些就是對的.....
現在不管到哪個環境
翻開報紙 雜誌 這樣的嘴臉屢見不鮮
社會價值混亂.....每個人都是利字當頭
我只想說~該你的就是你的~你值多少~你賺多少
你拿了不屬於自己的部份
總是要吐回去的
佔到便宜的機會 就得饒人處且饒人
想多得一點 就拿自己的能力去換.....

大大的抗告書真的很不錯
我對其中著作權的認識也比較了解
當然這也是人生難得的經驗
也恭喜大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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