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主要的問題~是在於偽造文書部分~我該告銀行還是辦卡人員呢?!還是可以都告呢?!
何為平等 wrote:
現在主要的問題~是在...(恕刪)

先從辦卡人員開始吧,其它的,是否為共犯故意結構,那會由檢方跟警方去判斷,怎說了這麼多,你還是不太懂呢.

東方海皇 wrote:
先從辦卡人員開始吧,...(恕刪)


抱歉~理解能力比較慢~加上怕拖太久~所以比較急了點~

感謝大大指點~
3/12更新~
目前已到警察局報案~
併發現~銀行已於3/8號開除她了~
之前打給金管會~也未得到回覆~只有銀行方面回覆我~說她們會檢討~並開除該員工了~

何為平等 wrote:
3/12更新~目前已...(恕刪)


讚!堅持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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