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路人穿短裙..到底有罪無罪??


水龍頭 wrote:
直覺想到.........(恕刪)

水叔叔輸人不輸陣嘿
我看你好像快輸了
道不同,不相為謀

roger6515 wrote:
水叔叔輸人不輸陣嘿
我看你好像快輸了...(恕刪)


不要逼我犯罪.......
以上內容,純屬虛構。如有雷同,那..那..那就是真的了。

水龍頭 wrote:
不要逼我犯罪.......(恕刪)

可惡,果然老狐狸..
不對
薑是老的辣
道不同,不相為謀

Yurun0321 wrote:
雖然水大大都已經貼了...(恕刪)
就是街景而已
這要看告的是什麼吧?!?!,而且跟當時的狀況有關。
很久以前有次帶女友去玩,到了某個風景區剛好遇到外拍。有個熱心的攝影師看到就過來"指導"我一下,然後突然回頭大喊一聲"這個也可以拍",就看到一票大砲三腳架突然調轉就拍了起來,我反而被擠到後面去,拍不到我只好去拍他們請的兩個model,就有人過來跟我說,那是他們花錢請來的外拍,要我不能拍。我說你們現在拍的是我花錢泡來的,你們有贊助我給我錢嗎?
性騷擾的廣義解釋,是指一切足以讓人產生不舒服性聯想的故意行為,且是違背個人意願的,可能透過強迫、威脅或不預期等言詞、非言詞和身體接觸的方式發生在任何人身上。遇到性騷擾的情況大不相同,因此臨場的處理方式及應對技巧也不盡相同,但不論遇到何種情況,切記不要懷疑和壓抑自己的感覺,並應立即採取制止行動。

性騷擾防治法
第二條(性騷擾)  
本法所稱性騷擾,係指性侵害犯罪以外,對他人實施違反其意願而與性或性別有關之行為,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一、以該他人順服或拒絕該行為,作為其獲得、喪失或減損與工作、教育、訓練、服務、計畫、活動有關權益之條件。
二、以展示或播送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其他物品之方式,或以歧視、侮辱之言行,或以他法,而有損害他人人格尊嚴,或造成使人心生畏怖、感受敵意或冒犯之情境,或不當影響其工作、教育、訓練、服務、計畫、活動或正常生活之進行。

所以主要還是被拍者的心情吧,路上監視器這麼多,也沒人去抗議呀。但是被拍的人覺得不舒服,可以要求對方立刻停止其行為,如果依然故我,才構成"犯罪行為"。

roger6515 wrote:
可惡,果然老狐狸..
不對
薑是老的辣.....(恕刪)


宋叔叔說......阿水可是嫩薑,才不是老薑!!!!
以上內容,純屬虛構。如有雷同,那..那..那就是真的了。

水龍頭 wrote:
宋叔叔說.........(恕刪)

宋嬸有這麼說
道不同,不相為謀
水龍頭 wrote:
範例圖檔呢!?
沒有圖檔,我們怎會知道怎樣有罪!?怎樣無罪!?
這樣吧....
我貼張請大家幫我鑑定一下有罪無罪.....
...(恕刪)


我知道您想拍的是左邊黑衣男子~~~~~~

水龍頭 wrote:
範例圖檔呢!?沒有圖...(恕刪)

那團白霧是什麼?

06160616 wrote:
我知道您想拍的是左邊黑衣男子~~~~~~...(恕刪)


對!! 在 FB 上 , 我是這麼說的!!!!

lashat wrote:
那團白霧是什麼?...(恕刪)


世界末日的徵兆!!??

鬼鬼也愛看辣妹!!??
以上內容,純屬虛構。如有雷同,那..那..那就是真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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