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使用圈套引誘犯罪的合理性?


jackual0612 wrote:
你要怎麼證明 那個檢舉人就是警察...(恕刪)


正所謂捉尖要在床
那有那麼容易乎嚨
中國古拳法之 貨車訓練大法 進無不摧之攻 防無可破之守

滷智深 wrote:
警察這樣違法的啊.
以前警察裝女生在聊天室引誘男生援交,也是違法.


要看主動還是被動,警察佯裝女生敲對方讓對方上鉤,對方主動敲佯裝女生的警察兩者會有不同的結果。

桔次郎 wrote:
不好意思,您的引言讓我想到另外一個類似的問題。
記得之前立法院院會三讀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草案」
未來警察不得採取偷拍方式取證。

警察躲在容易闖紅燈的路段進行偷拍。
照理說跟一般民眾偷拍照檢舉違規一樣呀。
不過就是被否決了。到底是基於何種理由,為什麼呢?


你是說立委否決了警察不得偷拍這一條嗎?
違規就是違規
而且拍照舉證,違規就是告發阿
現在很多新聞台會從youtobe上找一些民眾行車紀錄器拍的車輛違規畫面當新聞播
像某些危險駕車行為,新聞播出後,警方不也是找車主來詢問或告發嗎
如果提供給警方,人事時地物全部俱全的話一樣逕行舉發阿..
民眾拍的照片或影片提供給警方一樣可以由警察來告發阿
看不太懂問題...只能這樣回答...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