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sa_Hsu wrote:像尹清楓命案,當時李敖就有說,政府就是不肯以殺人罪通緝汪傳浦,一般政治犯國外慣例就是不理會 這個案子只能說...點到為止再辦下去...很多人都要坐牢,包括一些當時的高官有哪些人就不說了
jackual0612 wrote:現實是殘酷的! 講白.但反過來 一位美國的通緝犯逃到台灣來時 台灣馬上就會用 聯合打擊犯罪約定 有義務遣送回美國真是好笑 好像換了角色後 規則怎麼又變了..(恕刪) 雖然做法不太好不過我還是贊成 米國的通緝犯逃來台灣 還是將他送回去好了前陣子 米國不是還有一個孌童的通緝犯逃來台灣雖然他在台灣還沒犯案 台灣甚至不知道有這號人物在國內你覺得該把他送出境還是不理他?讓他將來有機會在台灣犯罪
parseus wrote:雖然他在台灣還沒犯案 台灣甚至不知道有這號人物在國內你覺得該把他送出境還是不理他?讓他將來有機會在台灣犯罪...(恕刪) 那相同道理雖然他在美國還沒犯案 美國甚至不知道有這號人物在國內你覺得該把他送出境還是不理他?讓他將來有機會在美國犯罪本國自己也蠢!既然逮到美國通緝犯 那就來談交換 罪犯 你覺得如何呢! 多少個台灣人在美國逍遙法外好像都沒事一樣!
jackual0612 wrote:這跟是不是外籍人士已經沒啥關係了! 就算是本國人士 只要先脫產 坐完牢出來 可以很大聲說我很想賠償你金錢! 如果我有錢一定會賠償你! 但可惜我名下無財產! 只是差在 本國人士可以每天上門抗議! 這次是遇到外籍人士 而且還是一個 已經做完牢的外籍人士 是能怎麼樣勒如果已經沒有刑事問題 那沒有任何理由扣留人家勒...(恕刪) 中肯..這是法律漏洞的問題..跟國籍沒有直接關係...
意外嗎?類似的事情在台灣屢見不鮮,而台灣對政府官員來說,只是一個能舒服賺錢的搖籃.我從不像社會大眾一味盲目的投票,因為當你是這些不幸事件的當事人或其親屬家人,你大可放心,當初你投票的官員一定不會站出來幫你解決問題的!!台灣政府一向都是如此漠視老百姓,你沒錢?你沒權勢?那抱歉 台灣法律無法保護你!!台灣還一堆哈韓的,真是XD.(哈韓的請注意看以下)演藝圈中藝人崔佩儀的先生是一位美國籍的韓國後裔,叫SAM,SAM的腦子裡其實是標準的白人思想,他的看法令人反省:有一次,他在吳淡如跟謝震武的節目中,說了以下的話:"我真的不知道為什麼你們台灣人那麼愛看韓劇,那麼愛用韓國的東西,在家我是一定不讓我老婆看韓劇的!當場來賓不解,問他為何?他答道: "因為在韓國,政府規定電視跟廣播是禁止撥放台灣的節目,還有台灣的戲劇! 那你們台灣買了一堆韓國的電視劇來放,每一台都是,還有連購物台都在賣韓國的產品,這其實是一個不公平的TRADE!你們自己都不知道!要是我是你們的話,我一定不買韓貨,不看韓劇,因為韓國對你們的態度是不對的! "說完當下,所有來賓起立為SAM鼓掌,還有人慫恿SAM出來競選台灣總統,這當然是鬧著玩的∼當他這麼一個站在客觀、公平的立場,本著良知說話的韓國人都看不過去而親口說出這樣的話的同時,希望身為台灣人的你我也還能有一點骨氣,還能有一點尊嚴,還能有一點臉皮跟羞恥!拒用韓貨,拒看韓劇!只要我們不看韓劇,就沒有收視率,電視台自然就不會再去買韓劇!只要我們不用韓貨,就沒有銷售量,廠商自然不會再去買韓貨!唉∼能怎麼說?誰看過?聽過?台灣的藝人在韓國開演唱會?沒骨氣的台灣人,只會爭權奪利,內鬥最”遶”,台灣人其實最會欺侮台灣人,就因台灣人沒骨氣最好欺負!不管有信箱、沒信箱,就是給它用力、努力的傳!
jackual0612 wrote:剛剛有一個是 把人跟國籍硬綁在一起 希望你不會有相同舉動 國籍只是巧合都是人的問題多年前在 中部也發生過一次 外籍人士用玻璃杯刺瞎台灣人的案件 只是媒體認為沒有報導的價值就 簡單帶過! 最後家屬只得到 一句 很抱歉 該名人士於犯案隔日就已經出境 愛莫能助 連坐牢都免了 直接離開台灣 重點是,人家擺明著嗆聲這時候還擺啥禮儀之邦泱泱大國風範幹啥??喵的哩,碰上了直接往死裡打
parseus wrote:台灣只有經濟犯敢跑去米國那種殺人 強盜的刑事犯我相信絕對都會被遣送回台灣...(恕刪) 白狼 張安樂先生 當年可是狠角色 雖然老了 但在電視新聞中看到他還有一股 殺氣雖然他在美國 但只要一通電話打回台灣 一切都能擺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