瘋狂小家家 wrote:大家砲的好~真想請問樓主腦袋有洞嗎?? 我會提出這個問題,自然早就做好被吸菸族砲的心理準備了。只希望大家不要純綷只為砲而砲,至少說說心裡的看法。像Morkel兄就言之有物,在某些論點上我還滿認同他的看法呢。
小 放 牛 wrote:其實許多有危害的行為.應該都算是危險駕駛!都是可以開罰的.不需要另外立一條令說禁止什麼行為.只要在紅單上去註明駕駛人是什麼行為即可! 我贊成這樣想到什麼再加一條那就沒完沒了了可能是台灣人太聰明沒有寫到的就被當成不會罰所以允許導致一堆千奇百怪 卻又莫可奈何的亂象我希望的社會是大家知道怎樣的行為會妨礙到別人 所以不做而不是在那邊爭執有沒有違規警察看到有安全堪慮的行為就把他攔下 不管有沒有違規有違規則開單 無違規就勸導 勸導不聽者就當作查看證件讓喜歡鑽漏洞的知難而退
wise wrote:我會提出這個問題,自然早就做好被吸菸族砲的心理準備了。只希望大家不要純綷只為砲而砲,至少說說心理的看法。像Morkel兄就言之有物,在某些論點上我還滿認同他的看法呢。 我是覺得很難從吸菸跟開車分心中找到因果關係,這種事情跟邊開車邊哼歌是差不多的吧?不過我倒是比較擔心二手菸問題,有一些國家已經針對有未成年乘客的車進行禁菸的動作如加拿大、澳洲、南非還有美國的某些州。就我查到的結果,歐洲似乎也有些遊說團體想要制定類似的法律http://bma.org.uk/working-for-change/improving-and-protecting-health/tobacco/smoking-while-driving
那抽菸的一手彈菸灰,一手開車,哪來另一隻手打方向燈啊?還是就拿開車那隻手來打方向燈呢?今天新聞還有這個咧路邊停車收費巡管員使用PDA(掌上型電腦)、警察騎機車執勤使用「小電腦」算不算「低頭族」?縣議員接到選民服務電話被問倒,還被消遣,議員把「超盧哥」的話貼上臉書,結果有人笑翻,認為小題大作,但也有人認為該罰。全文網址: 收費低頭開單不罰? 「超盧哥」問倒人 | 社會萬象 | 社會新聞 | 聯合新聞網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7/7632791.shtml#ixzz2Hs52KMlFPower By udn.com
chance.pass wrote:吸煙族已經成了低賤的人種真是怪了停紅綠燈時各式內燃機的排氣應該比較毒吧吸煙不是罪,但是成了落水狗人人喊打啊現在的氛圍感覺吸煙都比吸毒嚴重了真怕有天在公園擦動打火機的時候霹靂小組持M16圍了上來接著舉辦慶功記者會又破獲一樁違法吸煙...) 很委屈嗎?如果不要影響別人會有人管你那麼多嗎?想吸就要認命害人害己
說的很好附議wise wrote:其實這個問題在於個人...(恕刪) 另外抽菸的人被嫌棄有啥好抱怨的菸已確定致癌會害到自己就罷了還要害別人吸2手菸又浪費醫療資源味道又嗆人不想被嫌被排擠抽的時候就躲遠一點別被念的時候哭喊自己沒人權你抽的時候有考慮到別人的人權嗎
finalheaven wrote:說的很好附議另外抽菸...(恕刪) 再+1騎車時看到前面亂丟菸蒂亂彈菸灰,有沒有想到過火星飄到後面騎士的眼睛會發生什麼事情?車陣中有廢棄是理所當然的事情,也只好接受。但是不代表我需要接受別人的二手菸,自由是不影響他人,去空曠場所旁邊沒人的情況稀有很困難嗎?這點公德心都沒有就天天當過街老鼠吧。吸菸確實造成公共危險,只可惜政府不重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