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能說:每個團體都有所謂的"默契"(不成文規定)存在!!樓主若真的無法接受,那我建議您~不如歸去!!因為這就是職場!就這是現實!!套一句更直接的~因為你是PT!!!沒人要你來!是你需要這份工作!是你要配合團體,不是團體配合你!!若今天你反應了,你的主管"妥協"了,你也如願分到那一百幾拾塊,但你成為團體中的"特別人士",每天都有人"關心你照顧你",這樣會是你想要的嗎?????眼光放遠一點,你已經有薪水了!!等你"坎站"夠(表現被肯定),我相信你的主管們,該給的都會給的!!!!過來人的經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