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很清楚 你就是被定義成打工的
一間大飯店的高層客源會進來才有所謂的高額小費
而這高層客源會進來和飯店知名度比較相關
如果你走了 業績就下降了
我相信飯店不敢不給你 還會高額挖角
如果我是客人,我給的小費會被充公,該拿的不能拿,不該拿的卻拿了,那我就不給了。

同理,旅遊一樣。
tryit066709 wrote:
小弟因為不想靠家人自...(恕刪)

據我瞭解餐廳小費多是集中保管
然後均分或按比例發放給內外場員工
part time 員工當然該分

如果你那家飯店pt員工多
讓事情上新聞吧
讓社會與客人公斷
如果要給小姐的小費被媽媽桑A了
小姐做何感想.....
希望今天晚上可以看到晚間這篇晚間新聞
飯店一定又說是純屬個人行為
錄音棒準備
對方已犯侵占罪,告訴乃論.
如果要你不交出就走路,也可能犯了恐嚇罪
業務上以勞力執力,以正當手段獲得收獲,本來就是天經地義

同理,吃下去的食物能不能吐出來?
小費放入錢包,不知怎麼數時,要怎麼拿出來?
年終可以因為被工讀人員看到,然後要請大家花光? 刮刮樂呢?
你被人贈與財物,別人怎有權力再向你取得?

只能說貪字害慘了台灣社會
跟兄弟飯店10幾樓餐廳一樣的

但是結婚之類主人給小費要是給到經理手上

經理只要收到客人小費也不會分的.從來不交出來的

服務人員收到小費都要交出來



我認為這很惡質
今天小費要是充公後是平分給所有人那就算了
可是他們是只給正職
明明那些小費一開始的本意是給那些工讀的
怎嚜最後是只進了正職的口袋
不要說是收錢的那些工讀的心理不爽
如果我是給小費的客人我也會很火大
對於給小費的消費者來說..
服務他的人是正職還是兼差的..
根本就不會知道..
會給小費是基於對服務滿意..
不是對於職務身分...

連這種錢都要吞的人..
我瞧不起他..

以前在飯店房務部當PT賺生活費時

進去掃房間如果床頭有發現小費

都是等到工作結束後大家拿出來均分

沒區分正職或PT(還是阿姨們人比較好!?)

banquet沒去過怎麼分就不清楚了



若是值晚班

單獨一人顧樓層時,那時的小費就全部自己拿了
以前朋友在餐廳打工也分不到小費
直接全進老闆口袋
之後朋友都悄悄告訴客人不用給小費
因為服務生都拿不到
(這個例子是在美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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