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今日遇見新莊頭前派出所員警【陳品志】酒測一事!?


WestSide wrote:
很怕射後不理


取暖變成洗面 ... 要是你 還會再來說哈囉嗎?
你可以主張 誠信原則
條子 可以主張 行政處分瑕疵之撤銷
另為一新 行政處分
原因是 為維護公共利益 及 其他人民安全為最大利益

另有 大法官釋字可以說明
需要我再補上

結論是 你輸了.....
懶的看全文
喝酒還有理由阿
真是搞不清楚狀況
line:barkley7634
找錯地方取暖,01不是媒體,只要聳動不管是非
就算對方是流氓,大家也會檢視你站不站的住腳
Ricardo Lin wrote:
先說,這不是...(恕刪)
酒駕你是在大聲什麼?
Ricardo Lin wrote:

後來我有先打去蘋果投訴,明日我打算去督察室申訴,因為我實在是覺得,這種行為跟強盜根本沒不同!...(恕刪)

跟強盜還是不一樣吧?

至少你知道車去了哪裡

知道警察的名字

也知道你繳罰款後車就回來了
各位大大 如果對圖示有興趣,請參考『1977 她的眼睛像月亮』http://www.youtube.com/watch?v=YgCiXDLIj6Q

Ricardo Lin wrote:
先說,這不是取暖文,...(恕刪)


酒駕怎麼沒去撞阿
去年我們就已經證明了啦,男人啊!不用過40啦,基本上滿18就已經剩張嘴了
酒測都是連線的
只要一吹就無法銷單

該員警因規定不熟
放了你
頂多申誡

但你該受的處罰
還是該來的
酒假就輸了~
只能說陳姓員警要再教育
即便有疏失,也改變不了酒駕事實
乖乖認命吧,法官不會因為這樣就撤案
把握當下、愛要即時;勿以惡小而為之、勿以善小而不為。

Ricardo Lin wrote:
先說,這不是取暖文,...(恕刪)


這篇有上電視的潛力,先佔位置在說

回正題,看開版所述兩邊都有瑕疵,開版錯在不該酒駕,不過開版不爽的應該是員警的硬凹態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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