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為什麼警察和郵差在執行公務時,一個可以亂停車一個不行?


KESA28493 wrote:
就法論法
法規可沒限定公務人員

搞清楚公用事業一樣可以有民營
目前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為依郵政法成立之公營公司,由交通部100%持股

工作比郵差累的我想不少
不過要不要開罰單跟工作累不累一點關係都沒有

例如救護車一樣有民間的,照你的想法,民間救護車出勤時應該比照私家車囉?


你說的是沒錯 但是你的邏輯有問題 別把你的奇異邏輯套在我身上

沒限定公務人員 那為何郵差可以不被開 快遞 宅配卻要被開

本來就跟累不累沒關係 重點是性質好嗎

你愛用救護車比喻就用救護車

救護車有民間的 所以在出勤時可享用特權

但民間快遞在送件時 為什麼不能比照郵局的郵差違停不開單?

lakers3208 wrote:
你說的是沒錯 但是你的邏輯有問題 別把你的奇異邏輯套在我身上

沒限定公務人員 那為何郵差可以不被開 快遞 宅配卻要被開

本來就跟累不累沒關係 重點是性質好嗎

你愛用救護車比喻就用救護車

救護車有民間的 所以在出勤時可享用特權

但民間快遞在送件時 為什麼不能比照郵局的郵差違停不開單?


法律白紙黑字寫的都看不懂了
我也不知道該說甚麼了

法律哪一條寫快遞業可以比照郵局的郵差違停不開單?
誇張,檢舉的人可以再自私一點,請問樓主那是在什麼地方?
以後我一定要避免到貴處附近,檢舉的人小心眼到讓人覺得不可思議。
現在一推靠檢舉賺錢的正義魔人...


lakers3208 wrote:
你說的是沒錯 但是你...(恕刪)

KESA28493 wrote:
法律白紙黑字寫的都看不懂了
我也不知道該說甚麼了

法律哪一條寫快遞業可以比照郵局的郵差違停不開單?


那你還說那麼多?

我從頭到尾問的就是為什麼?

為什麼郵差被開就值得同情?

快遞被開就活該?

關法律什麼事?

以前快遞業並沒有那麼發達 時至今日已不可同日而語

而郵差的本質不就是快遞業?

為什麼要獨厚從郵局出來的包裹 文件 信件

從DHL出來的就不行 之前上大郵通出來的就不行?

以前說郵局是公家機關那也就認了 現在不該一視同仁一下?

為什麼要禁行機車 問著問著現在不是也有新聞說要塗掉了嗎

草本野 wrote:
現在一推靠檢舉賺錢的正義魔人...


檢舉這個沒錢賺
這一定內有隱情!

郵差送信只需花幾秒時間,檢舉人打電話後再層層轉接警察到場至少要三分鐘
送個信不可能原地停留三分鐘以上
尤其這發生在台北市,那個警察看起來不是菜鳥更不可能!
郵差也很明確的知道他送信可免於受罰,法律有明文規定
所以也不可能乖乖的被開紅單
若是開了申訴絕對成功,警察也會受行政處罰
即使民眾檢舉也不能超越法律範疇
我並不相信這是單純的民眾檢舉!
唉...說穿了...也是演給檢舉人看的...
警察有來告發,郵差也收了...
事後再依程序申訴免罰...

檯面上,警察有依法執行沒有過失,郵差最後也免罰,雖然要跑程序浪費時間,但一切都有文件資料可稽,絕不會讓民眾質疑警察單憑個人主觀意識不開單(事實上開了也是白開,這警察也知道...但白紙黑字有依據總是個保障)...

沒辦法,民眾愛亂檢舉,長官又信民眾,警察也怕人家質疑沒作為...台灣的社會,病了!
~冀之如聖賢、防之如盜賊、驅之如牛馬、棄之如敝履~

evo666 wrote:
事情發生在早上,小弟...(恕刪)
是檢舉郵差再來拍警察嗎
我比較想問運鈔車&保全車亂停在機車待轉區是否能檢舉

根本當作是停車格無視機車騎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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