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ESA28493 wrote:
就法論法
法規可沒限定公務人員
搞清楚公用事業一樣可以有民營
目前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為依郵政法成立之公營公司,由交通部100%持股
工作比郵差累的我想不少
不過要不要開罰單跟工作累不累一點關係都沒有
例如救護車一樣有民間的,照你的想法,民間救護車出勤時應該比照私家車囉?
你說的是沒錯 但是你的邏輯有問題 別把你的奇異邏輯套在我身上
沒限定公務人員 那為何郵差可以不被開 快遞 宅配卻要被開
本來就跟累不累沒關係 重點是性質好嗎
你愛用救護車比喻就用救護車
救護車有民間的 所以在出勤時可享用特權
但民間快遞在送件時 為什麼不能比照郵局的郵差違停不開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