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收到補稅單還可以剔除撫養人嗎?[已解決]

jackelhou wrote:
明明就沒在執業
就不...(恕刪)


你怎知我沒有?


比起那些動不動把分享自己專業經驗的人講成酸民,這樣的風氣有比較好嗎?

再說哪有人一年收入只三十幾萬?

我幫忙報過的稅一年有繳四百多萬的綜所,十幾萬也還好吧,
再說是因為扣抵稅額較少的關係,不然股利退稅的也很多。

不過多少不是重點啦,
重點是晚一天繳被罰了1%,晚七個月繳如果不罰,這樣公平嗎?

bernie_w39 wrote:
你說的我沒有很明白。
我是每年會下載國稅局的報稅軟體,用自然人憑証來報稅。開始報稅時會先下載前一年度
的所得與相關資料,然後再增加一些缺漏項完成報稅。不知屬於你說的哪一種?
第一次加上撫養親屬時(家父),不會帶出所得資料,要自己全部打進去。隔年之後,
家父自動變成我的預設撫養親屬,而且他的所得與就醫都會帶出來。
我只是想回答一下樓主說的,為什麼國稅局沒有自動帶出被撫養人的疑問而已。



綜合所得稅電子結算申報作業要點

八、基本資料:
(一)以第七點規定之自然人憑證或電子憑證為通行碼者:
納稅義務人可使用綜合所得稅電子結算申報繳稅系統經網際網路向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下載課稅年度本人配偶未滿二十歲子女滿二十歲(含課稅年度中年滿二十歲)且課稅年度之前一年度被納稅義務人或其配偶列報扶養之子女,及課稅年度之前兩個年度連續被納稅義務人或其配偶列報扶養之直系尊親屬之稅籍資料、所得及扣除額資料。依「稽徵機關於結算申報期間辦理綜合所得稅納稅義務人查詢課稅年度所得及扣除額資料作業要點」規定應分開提供資料者,從其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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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則上只有符合上面藍字的申報戶成員,你才能用報稅軟體直接下載其稅籍資料、所得及扣除額資料

其他的要自己Key或請該員向稽徵單位申請資料後用報稅軟體載入等方式

PS 父親是直系尊親屬
危險是真實的,但是恐懼是一種選擇。 wrote:
你誤會了
我並沒有說你惡意逃漏稅
我是會計師的職業病,基於對稅法上罰則的熟悉,
才會想到如果核定下來可以再更改補稅卻沒罰款,
相對於逾期申報或逾期繳納(每2天加徵1%滯納金),
這十幾萬等於晚了七個月才入國庫,
相對於上述遲繳被罰款的人,是不是以後建議他們不用繳,等核定下來再更正就好?
雖然我曾經在事務所幫過很多人報稅,但沒有發生過漏報所得後更改扶養親屬的情況,
如果真的可以,就謝謝你給了我新的思考方向。


被減列的受扶養親屬,如未被其他納稅義務人增列為受扶養親屬,則其報稅身分會變成「納稅義務人」本人

有所得稅法第110條第1項罰鍰的適用

減列高所得的扶養親屬就家族整體而言可能比不減列繳更多稅

Robin Hu wrote:
綜合所得稅電子結算申報作業要點


感謝大大特別找條文出來

不過我注意到如果是報父母作撫養親屬,要連續兩年才能帶出資料。
那我可能記錯了,是報了兩次後才有帶出來。
今天去處理完了。
首先是去減列扶養親屬,然後幫我公公補報稅,拿他的身份證印章去櫃台申請收入清單。
然後填報稅單去銀行繳錢,幸好因為是主動申報,罰金並不多。
接著把繳稅單拿回去給承辦人員看,說是過幾天就會寄新的補稅單來了。
話說國稅局服務真好,趁著午休跑一趟花40分鐘就全部都辦妥嚕。
去國稅局拍桌子,叫夠大的出來解釋,妳再決定如何回應.聽說這樣就沒事了.
請問罰金多少?怎麼算?
大隻女 wrote:
今天去處理完了。
首...(恕刪)

危險是真實的,但是恐懼是一種選擇。 wrote:
請問罰金多少?怎麼算...(恕刪)

我也不知道怎麼算的,反正才1百多吧.
話說您不是在會計師事務所執業嗎?問一下同事應該會比我清楚法條吧

大隻女 wrote:
話說您不是在會計師事務所執業嗎?問一下同事應該會比我清楚法條吧



法條我不用問也知道啊

問題是實際上很多稅務員不照法條開罰的嘛

網路不就是你有問題上來問,熱心的人幫你回答,教學相長嗎?

總不能別人給了你方向,等你去確認實際結果,你就這樣不清不楚的丟下兩句話呢?

在事務所報稅的都知道事先算好最佳方案,沒什麼機會報了才改來改去的呀!



不好意思,我已經在35樓說明了現場辦理的過程.
也已經說了我不清楚罰金怎麼算,因為是銀行櫃檯算好填上去的.
我記得大概就是多罰了1百多塊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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