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該像美國一樣 開放可以合法擁槍以及美國 住宅防衛法(Defense of Habitation Law)的「堡壘原則」(Castle Doctrine)面對私闖者,民宅主人基於自衛,予以開槍格殺,通常是無罪的。柿崎景家 wrote:大家可以討論看看大...(恕刪)
柿崎景家 wrote:只是我們祖先沒有美國人進步沒有火器可以用...(恕刪) 這裡我要打一下臉明清時期的台灣 我們的祖先是有槍的所以在一些比較古老的閩式或客式建築它會有槍眼的設計,就是為了抗爭時 建築內的人可以開槍射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