渴望自由 wrote:
請hwsbetty將...(恕刪)
前提是客人確實有繳費吧..
前文有提到客人說是家人代繳,
詳細狀況她完全不清楚...
假如是條碼沒刷到所以客人也沒繳費呢?
但小七的店員還是在繳費明細蓋了店章...
這種狀況還是歸電信公司要去查詢的嗎?
做越久,忘越多;老鳥狀況比我多! wrote:
大部分的人會自己去拿證據,只是倒楣遇到奧洲來的客人。
不過如果一開始,就很明確告訴客人就是必須要有感熱紙的收據,
而不是店章的收據,對於無法證明繳費的資料不用請客人再傳真或再影印,
我想被人身攻擊的機率會偏低,祝樓主早日脫離苦海。.(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