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7811 wrote:通姦罪的話就是要兩個...(恕刪) 如果以 妨礙家庭的點切入的話 該怎麼著手剛剛去查了一下何謂「妨害婚姻及家庭」?刑法規定以下常見的妨害婚姻及家庭罪責:妨害婚姻,妨害婚姻罪,妨礙家庭,妨礙家庭罪刑法第 237 條 (重婚罪)有配偶而重為婚姻或同時與二人以上結婚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相婚者亦同。第 238 條 (詐術結婚罪)以詐術締結無效或得撤銷之婚姻,因而致婚姻無效之裁判或撤銷婚姻之裁判確定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第 239 條 (通姦罪)有配偶而與人通姦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其相姦者亦同。第 240 條 (和誘罪)和誘未滿二十歲之男女,脫離家庭或其他有監督權之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和誘有配偶之人脫離家庭者,亦同。意圖營利,或意圖使被誘人為猥褻之行為或性交,而犯前二項之罪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前三項之未遂犯罰之。第 241 條 (略誘罪)略誘未滿二十歲之男女,脫離家庭或其他有監督權之人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意圖營利,或意圖使被誘人為猥褻之行為或性交,而犯前項之罪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和誘未滿十六歲之男女,以略誘論。前三項之未遂犯罰之。感覺以上都沒有點可以切入...
高男孩 wrote:如果以 妨礙家庭的點...(恕刪) 先聲明,我不是質疑其他人給你的建議正確或是不正確...你要不要設法去問問律師或是專業的法律人士,可以針對你家的狀況看是使用哪一個法條,會比較正確吧?
高男孩 wrote:如果以 妨礙家庭的點...(恕刪) 略誘是不太可能的,因有年紀和支配性的限制。映象的迴廊 wrote:先聲明,我不是質疑其他人給你的建議正確或是不正確...你要不要設法去問問律師或是專業的法律人士,可以針對你家的狀況看是使用哪一個法條,會比較正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