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ineoop wrote:
敬佩並讚歎王清峰前法...(恕刪)


未嘗受創受苦的人,是沒有資格要求受害者學習放下與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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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讞未槍決44人名單

陳金火:台中縣女保險員分屍案主嫌,機車行老闆劫財劫色 並以凌遲手法分屍後烹炸其肉片食用


廣德強:台中縣女保險員分屍案共犯,機車行學徒,參與強姦女保險員後 夥同老闆以凌遲手法分屍

王國華:網路惡狼,連續強盜、性侵害9位男女網友,並殺害其中1女 曾多次以三字經辱罵法官

戴德穎:不滿女友與其分手,亂刀砍死女友父親並重傷母親,法官審理時 仍揚言要繼續追殺女友

張慰龍:擄走好友的7歲女兒勒贖30萬,取得贖款後即將女童勒死後 還假意頻向女童母親表達關心


劉榮三:強姦1名檳榔西施後,活生生的用火燒其下體和臉部 再用鐵槌把其打到腦漿外溢再焚屍

呂文昇:台中老夫婦命案共犯,因缺錢至舊識老夫婦家中強盜 以凶殘手法砍殺二人各數十刀致死

王柏英:汐止殺警奪槍案,因計畫搶銀行與其兄王柏忠(無期徒刑) 共同砍殺巡邏員警致1死1重傷

林金德:因女友另結新歡,至其家中潑汽油縱火,造成3人當場被大火燒死

王鴻偉:追女遭拒而由愛生恨,在其上學途中以車撞倒後 拿刀砍殺176刀致死,脖子幾遭砍斷


陳文魁:率小弟持槍衝入里長服務處,開槍掃射造成2死3重傷 逃亡時又綁架1名台南縣聞人勒贖

張文蔚:綁架並殺害當時年僅16歲台中縣沙鹿國中學生 [具前科的張文蔚,假釋出獄後犯下此案

柯世銘:南化雙屍案,因桃花木價格問題殺死友人

唐霖億:殺害小學同學母親,殺人後用手機再度勒贖對方家人,並恐嚇要殺對方全家

施智元:受僱之黑道職業殺手,將欲殺害對象槍殺後,還朝向其旁邊之友人繼續開槍 造成2死1傷

管鍾演:身背7條人命,同夥2人均已伏法,但因其涉案太多調查多年後 因不執行死刑得已苟活

王志煌:進行毒品交易後,槍殺與其交易之2人 並將毒品及販毒款300萬元皆奪走後逃

黃賢正:曾犯殺妻案,[假釋出獄後,又連續殺害債主及女友 法官審理時,嫌犯還[33m揚言要繼續殺人

王秀昉:因吵架以棍棒毆打鄰居女性,且不顧三歲稚女在旁央求 反而將母女二人都毆打致死

莊天祝:甫出獄即於高雄以老婦為目標,連續強盜劫財 遇反抗即持榔頭猛擊被害人,共殺害4人

曾思儒:金山高中教師,潛入女同事住處行竊失風 將其反綁虐殺30分鐘致死,女老師死狀極慘

鄭性澤:於豐原市十三姨KTV鬧事,持槍朝前往處理之警員頭、胸部 近距離射擊3槍致死

洪明聰:鶯歌縱火案,嫌犯因經常毆妻,遭妻舅毆打 竟持汽油至妻之娘家縱火,造成4死5傷

楊書帆:因分手先砍傷女友,又在傷害案偵查期間持刀至長庚醫院地下街 當眾割斷女友喉嚨致死

鄭文通:酒後持刀刺死自己的妻子和兒子,並一再抵抗警方及消防人員之搶救

吳慶陸:台中老夫婦命案主嫌,因缺錢至舊識老夫婦家中強盜 以凶殘手法砍殺二人各數十刀致死

鄭武松:闖入屏東某紡織工廠內,持利刃砍死自己的前妻 並波及現場工頭一併無辜賠上性命

王俊欽:假釋後缺錢花用,連續搶劫計程車,強盜性侵害女運將多人,並殺害棄屍1人

劉華崑:台南新化母子命案,闖入被害人住處劫財,勒頸掩鼻將母親窒息而死後 再吊死其6歲兒子

張胞輝:91年間殺害同居女友,92年2月又潛入台東某民宅,強盜劫財再殺死2人

連佐銘:預謀灌醉其國中同學後先殺害棄屍,再向被害人家中勒索一百萬美元

戴文慶:79年因殺人被判無期徒刑,91年返家探親時 又連續強姦二名女計程車司機,並殺害1人

蕭新財:攜槍尋仇途中遇大園分局路檢,持槍射殺盤檢警員造成1死1重傷

方金義:因連續強盜強姦多名舞女被判無期徒刑 假釋出獄後再強盜強姦1名舞女並殺害支解棄屍

黃春棋:擄人勒贖主嫌,預謀先殺人後勒贖,綁架朋友黃姓建商後將其殺害棄屍 再勒贖7仟萬元

陳憶隆:擄人勒贖共犯,預謀先殺人後勒贖,綁架朋友黃姓建商後將其殺害棄屍 再勒贖7仟萬元

徐自強:擄人勒贖共犯,預謀先殺人後勒贖,綁架朋友黃姓建商後將其殺害棄屍 再勒贖7仟萬元

鍾樹德:因債務糾紛而持汽油闖入桃園佳育補習班內縱火,造成師生3死18傷慘劇

張人堡:涉及士林箱屍命案(殺死同居女友)、嘉義殺害母親同居人 及新竹83歲老婦強盜姦殺案

張嘉瑤:高雄女講師命案,嫌犯因缺錢花用侵入女友前室友住處 強盜並強姦被害人後虐殺致死

廖敏貴:謀殺女友前公婆奪取家產

劉炎國:強盜殺警案並同時殺死1婦人

沈鴻霖:20年前姦殺彰化芳苑2女工,其2同夥皆已伏法

洪晨耀:財物糾紛殺害3人,該人物名言:我就是不爽才殺人!! 逃亡期間「睡得很安穩,身體也變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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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是今天收到的轉寄信,我一毛錢都不想浪費在這些人渣身上,

如果不能判他們死刑,至少也要讓他們生不如死!!
Shuuta wrote:
這句...看不懂...

不過廢死的配套之一不就是終身監禁?

而所需費用哪來?沒道理要納稅人出錢養犯錯的人吧?尤其又是終身監禁的話,有無反省改過根本不重要,那...花這錢感覺很不值得...遊魂

換句話說:提出終身監禁取代死刑的人,如果能把費用從哪裡來交代一下應該就不會有這麼亂入的問題了...應該啦...


意思是說決定社會大眾的政策要全民負責。一個有錢人他要讓小孩子去讀私立學校以後送出國﹐那國立學校對他來說他一點也用不到﹐那他是不是可以不去負擔那些?不可能嘛。很多死刑判下來花費比終身禁還多﹐但只要有死刑在的一天我也不會說出什麼讓那些支持死刑的人去負擔那費用。那是極為自私的想法。

這社會是有錢人在養窮人的﹐如果有錢人每個都那麼自私﹐那大多數都可以直接去死一死了﹐也不用擔心殺人犯。

你不知道有多少老人雖然行為不是廢物﹐但實質上已經沒兩樣了嗎?在許多人眼中他們也是社會的負擔。花錢養廢物當然沒有人願意﹐不過為了省錢殺廢物也說不過去。我覺得沒有必要去考慮那個花費﹐正確的行為如果要花費﹐那就花。不正確的行為可以省錢﹐也不該做。把討論集中在死刑的正當性及必要性就好了。

Shuuta wrote:同時進行是對的;但是廢死團--好吧,好些廢死團體所注重的根本不在這邊,他們所關注的不過是別人有我們也要有,廢除死刑是世界潮流這一項...

以所謂的人本教育文教基金會為例:援引的國際研究報告提到廢除體罰與加強教育是青少年犯罪率下降的原因,但是他們拿來加強自己的論點時卻說:這和廢除未成年人死刑其實互相呼應...


以目的來看也我跟人權團體是一樣的﹐但背後的原因未必。我不認同什麼世界潮流這種理由因為那根本是錯的。但是在這裡偏向廢死刑的我也很少看到用那個理由來說服。每個人提出不同看法﹐你覺得合理就好﹐不需要去管那些提出奇怪理由的人權團體。如果有個支持死刑的人說出來的理由是因為他不喜歡台灣人﹐台灣人越少他越爽﹐這個錯誤的理由也不代表保留死刑是錯誤。

Shuuta wrote:有功於前,不為損刑;有善於前,不為虧法...

人權團體即便於推動民主自由有功,也不足以構成強渡關山硬推廢死的理由...

再說了,強以自謂的世界潮流硬推,也不見得民主自由到哪裡去;尤其是居要位者...


雖然我不懂你說的成語是啥不過我大概了解你的意思。但是不同意就不同意﹐沒有必要把人妖魔化。提廢死算是"過"好了﹐那爭取來的自由則是"功"﹐那你們認為功是否大於過?而且很多人動不動就說什麼只是為了名利。好啦﹐或許是﹐也或許不是。但是這跟支持死刑的人有什麼不同?支持死刑的人又真的在乎被害著家屬嗎?說說"好可憐喔"有什麼用?你就算看著報導看到流淚都不是屁。真的同情不會去當被害者兒子老公去孝順他們養他們?要妖魔化對方誰不會?我也可以說你們根本不在乎殺人犯殺了誰﹐只要不是我就好﹐只要以後沒機會殺到我就好。至於他曾殺過的人喔﹐上午看報導中午就忘記了。重要的是上01消遣ID哥﹐拜L神﹐要妹圖﹐他人的痛苦只是茶餘飯後的話題。說到自私人權團體沒贏多少。

其他人如果沒回不是因為選擇性跳過﹐而是支持死刑的人較多意見也多﹐應付的有點疲憊﹐尤其是曾經講過的東西又要再重複....有空再回。
Group intelligence is multiplicative when idiots are involved

小拔兔 wrote:


我也覺很得奇怪,...(恕刪)


法律是應該要廢了,只是沒人敢提,沒有用的東西又何必討論???
有網友說...
"我覺得, 設立死刑的目的, 初衷應為嚇阻犯罪, 保障人權
想請問一下....這個目的與初衷有達到嗎????為什麼還是有人繼續殺人放火????為什麼有更多被害人產生???如果沒達到請問設立的目的是什麼???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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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
死刑的目地除了嚇阻犯罪之外還有...並無對等之可替代甚至可補償(讓死者復活)的判決
另外當然還有很多意義在...你可以自己去想一想...

第二
你覺得死刑對嚇阻犯罪無效? 那麼請問沒有死刑就會有效嗎?(別更糟就好那實在承受不起的代價哦)

第三
會提廢死的人們很讓我很質疑的就是他們似乎對罪犯都很肯定有關過就一定會悔改(事實真是如此嗎?)真正的悔改是什麼?你們是如何斷定真的有悔改了?這個是令人很擔憂的

誰死都不是好事
我想一個身心健康的人都願意看到人被殺甚至是非法死害的
既然如此 我想也沒有人是因為想看到有人被殺才去支持死刑的吧 而是殺人者自己決定的
人命要用什麼來替代呢?思考一下吧

更別說被殺者他也有人權耶!雖然他再也無法替自己爭取了

當刑法無效時怎麼去改都是無用的甚至更糟
因為道德不見了...唯有從基本做起從小教育
vivaboy wrote:
法律是應該要廢了,只是沒人敢提,沒有用的東西又何必討論???


如果只有你覺得沒有用的話,其實你可以不用討論...,因為我們大部份人覺得法律還是有用的,所以我們討論~

死刑還是很好用,所以我們也討論。
http://blog.sina.com.tw/popodiary/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0318/58/22abt.html

國際特赦組織(AI)18日致函給馬英九總統,敦促馬總統廢除死刑。
國際特赦組織代理秘書長科頓(Claudio Cordone)在寫給馬總統的信中表示,國際特赦組織期待台灣能夠做為亞洲地區的表率,廢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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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什麼碗糕國際組織 沒一個把台灣當國家看的
沒幫助過台灣還對台灣頣指氣使

個人是認為台灣應該做世界的表率, 快點依法執行死刑給國際特赦組織看
我就說這些學法之人, 不會解決問題, 只會到處拉屎


台灣人, 怕死的很...死刑是很有用滴...
網友提問我...
他說...
根據我的說法,會有甚麼奇怪的法案被通過 ? 不懂
我可沒說我的說法適用於任何不合常理的投票或決策
例如: 吃飯要不要付錢 ... 坐車要不要買票... 殺人有沒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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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跟你說明我寫的不是針對你個人
是因為你有這樣的反應才讓我有所感觸
如果我寫的無意卻傷了你那真的非我本意 在此向你道歉!

我所說的奇怪的法案就是例如...假釋
為何有那麼多的假釋?又是如何通過此項法案的?(我對法律不熟啦)
以前就有假釋這個法規了嗎?
諸如此類是怎麼來的?其他的還很多...我想到了再寫信給你做參考


每個人的立場都有自由表達的權力。
但你在發表這些言論時,你是站在人權立場嗎?
死者無人權?

廢除死刑的論述中,最常引用的是「死刑對於降低犯罪率,沒有幫助」、「全世界有12X個國家廢除死刑」
「人沒有權利決定別人生死」、「人一但錯殺了,就不可能活過來了」...等等

每句話都跟廢話一樣,如果用某政黨的二分法,你不支持我,你就是XX
我支持死刑,我就是沒人權嗎?當然不可能,支持廢除死刑就比較有人權?

現行的44位死刑犯,幾乎都是更十審、更N審了,這麼多法官維持原判的道理是?
某名嘴上節目時有提到,這44個死刑犯手上染了「71條人命」 有些人是殺人,關了之後放出來再殺
這一類的人,真的有反省的空間?
再者,就事論事「死刑對降低犯罪率沒有幫助」,那「永遠監禁對降低犯罪率有幫助嗎?」或「監獄服刑對降低犯罪率有幫助嗎?」
如果沒有,那是否不用關了,不用永遠監禁了?
另外,全世界12X個國家廢除死刑,沒錯,佔了世界上,七成以上。但用陸正父親的說法,剩下沒有廢除死刑的國家總人口數,加總後佔了世界上八成以上。
也就是說,整個地球有八成以上的人口支持死刑。
再者「人沒有權利決定別人生死、一但殺錯了就不可能活過來了」這兩句,封不動的還給那些該死的殺人犯

可憐的被害者家屬,他要的是公義,要的是一個交待,對家屬對死者都是。
現在,這些家屬要的,不是看他會不會反省,而是一命抵一命,如此而已。管他被幹掉後,犯罪率上升還是下降?
創痛是永遠不可能回復的,但,看到加害者伏法,在家屬的心理上會比較好過一點而已。

另外,對於我們其他第三者的一般大眾而言,我認為很簡單,就一個觀點。
二分法 1、願意養這些王八蛋 2、不願意
你們廢除死刑聯盟願意嗎? 我呢?選2。

最近看到我們偉大的、英明的、清簾的、馬總統說出來的話,我實在有點後悔投下那一票給他
什麼叫精英份子多半支持廢除死刑?
何謂精英份子?有錢?有學歷?有背景?說話大聲?有公司?任公職?
我只有選票,我支持白冰冰、陸正爸。不知道他們兩算不算精英分子

國情不同,本來適用之法條也不同,阿拉伯世界還有以眼還眼的刑罰、新加坡有鞭刑、美國有電刑、絞刑。
不能說外國有,台灣也一定要有。

最後加個題外話,支持台灣維持死刑,如果OK的話,我希望加一條「製毒、販毒者~死」,執行方式為,給他一根二百CC的純安非他命或四號
讓他爽死,夠人道了吧。
那個人應該是說

78%的精英份子"反對廢止死刑"

這個無關政治喔, 請別砍我帳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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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統馬英九:「這個議題本身的教育、辯論跟宣導,還是嚴重的不足,所以在這方面,也許需要,包括法務在內,大家來多加探討,讓這理性的討論空間,能夠出現,這些議題不是短時間內,能夠有答案,但是都不來討論的話,可能永遠就陷入一種比較情緒性的爭論,這個對於社會的發展,並不是非常的健康;令人感到有趣的是,有72%,反對廢止,社會菁英有78%反對廢止,這個(民調)很有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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