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wsbetty wrote:
此案子在9/20結案
由於小7說也查不到那筆帳(帳務部門利用了點管道去跟那間門市拜託.請他們對一下當天的帳..)
但是因為有蓋章..
所以小7方面認賠!!
(插曲..聽說客戶也去小7拍桌過..工讀生也承受了滿臉的口水
..而我們公司沒人願意主動去跟這位客戶再多說話==>當然我知道服務業不該這樣..但是沒有人喜歡打電話去討罵..還是被罵到毫無自尊的那種..如果是有錯就算了..只是報上公司名義就開始這樣..誰願意當砲灰還解決不了事情?)
至於客戶到底付費了沒..
我想她自己最清楚了..
結論..
一個人做人這麼"成功"..
我也只能用佩服來形容..
最後補充..
這案子的客戶不是好榜樣..
吵贏了她的面子(?)
但她做人的評價就已經被徹底定位了..
小七『認賠』,注意一下用字遣詞好嗎?
如果小7沒有理虧,調閱錄影客人根本沒繳款,小七一毛錢都不會『認賠』好嗎?
你當小7開慈善事業的嗎?



,可是仔細看,最後還是拜託了小7去對帳,如果要求的人是一般消費者或客服,有人會理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