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死刑的議題,請各位集中於此討論

新加坡的鞭刑已經使用機器了
馬來西亞還是一樣是人工
會有醫生看著
鞭不完三個月後繼續鞭
臺灣的話
性侵犯就鞭前面吧
避免出獄後繼續害人
Black Eyed Peas wrote:
給還在01上面的記者...(恕刪)


我可不想看...

哪一台的記者敢這麼做...到時不被炮轟死才怪...

人權團體第一個就去他們電視台下抗議..
大家好 ! 我是柴犬~骨子裡是博美
我倒是覺得不要轉播了
這樣還需要一堆的配套措施
電視分級~~~
乾脆點取消麻藥統一轉播給受刑人看就好
受害者家屬可現場觀禮
Black Eyed Peas wrote:
在新加坡鞭刑都公開轉...(恕刪)


個人在沒有合情合理合法的配套措施法案立法之前
一直支持死刑需依法執行

我反對公開執刑死刑的轉播
畢竟
執刑死刑是件嚴肅的事
轉播併不會有什麼嚇阻作用
個人也看軍法執刑槍決
沒什麼特別好看的說
當最後一條河被污染了、最後一顆樹被砍了、最後一條魚被捕了,人類才會發現金錢原來是不能充饑的/克里族印第安人預言
轉不轉播是其次
死刑前可以不要幫他們打麻藥嗎?
那些受害人死前應該也沒有打麻藥吧....
手排好難 wrote:
廢死聯盟會說他們身心...(恕刪)


ningbo 發言:

世界各國為什麼都要花大筆的人民血汗錢來養軍隊?

軍人出操上課、受訓、打靶,拿槍是來指揮交通?還是來做秀的?、、、三歲小孩都知道軍人的天職就是殺人來保家衛國。

人不能有二套標準,司法不能殺人,國防可以殺人。多奇怪的腦袋瓜阿?簡直就是非人思維;打者人權招牌的廢死團體,面對全球的殺人機器各國的軍隊更是不能裝死,、、、意思是說 反廢死、、就先把世界各國的軍隊都廢了,尤其是殺人武器越精良軍人越多的國家要先廢掉國防部,到那時「河清人壽」再來談談廢除死刑的問題、、、就顯得光明正大!

否則只是假廢死之名,行混淆是非趁機撈取名利之實、、、廢死與黑心政客表裡勾結,早就被世人看破手腳囉!
sam01255 wrote:
自己 搜尋一下上海處...(恕刪)


真的耶 我收尋了一下是將老共.....

那時候因該是老蔣執政的吧

對了

那在台灣的時期呢 有嗎
nickhus wrote:
個人在沒有合情合理合...(恕刪)


主要是給這些人看的:
1.社會上有太多沒父母管的死小鬼(少年無照酒駕超速 撞死精算師 辯稱精算師闖馬路 試圖脫罪 向父借車闖禍 酒測值超標).
2.飆車族.
3.不知天高地厚的死小鬼(之前不是有姦殺14歲女網友那兩個未成年少年一個有被警察開槍打到下半身癱瘓那個另一個被抓對鏡頭還吐舌頭 被抓到還對鏡頭吐舌頭!)



讓他們看看死刑槍斃過程! 
Black Eyed Peas wrote:
在新加坡鞭刑都公開轉...(恕刪)

+1 贊成到不行
右上角的“搜尋”真的比一頁一頁爬文好用!
Black Eyed Peas wrote:
在新加坡鞭刑都公開轉...(恕刪)


+100

在執行死刑前

每28天鞭50下


臀部25下

背部15下

小腿後方10下

腳底10下

最後一次鞭刑完馬上執行槍決

當然每次執行都要現場轉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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