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urtis0820 wrote:
現行的44位死刑犯,幾乎都是更十審、更N審了,這麼多法官維持原判的道理是?
某名嘴上節目時有提到,這44個死刑犯手上染了「71條人命」 有些人是殺人,關了之後放出來再殺(恕刪)


嗯 說的好 既然都審那麼多次了 為何世界上各國還是都有誤判冤死的? (喔.. 他們國家法官比台灣的懶惰? )

大部分死刑犯相信都是罪有應得的 但廢死不是為他們這些垃圾
是為剩下微小的誤判可能性 真正無辜受牽連的第3者.


curtis0820 wrote:
另外,全世界12X個國家廢除死刑,沒錯,佔了世界上,七成以上。但用陸正父親的說法,剩下沒有廢除死刑的國家總人口數,加總後佔了世界上八成以上。
也就是說,整個地球有八成以上的人口支持死刑。)


邏輯不對
是12X個國家 這麼多各國法學相關人士們做出相同決定 佔7成
算總人口數沒邏輯 光中國總人口就夠多了


我非常同意
花10元可以解決的事
何必 要養他一輩子
這麼問好了
廢死團體為什麼不以受害者家屬觀點來做討論,
卻都要以加害人立場來為其辯解?

我同意許多廢死團體對待死刑犯的意見
但是對於受害者家屬部分,
他們有何高見? 如何避免類似不幸情事發生,
如何改善社會治安,風氣,
幾乎不見這些相關討論,
可以回應一下這問題嗎?
小弟偶倒覺得台灣人不怕死,就怕沒錢,沒錢比死還可怕!

ddoll288 wrote:
有網友說...
"我...(恕刪)


先謝謝你回應,我還是不太明瞭內容如下:

第一
死刑的目地除了嚇阻犯罪之外還有...並無對等之可替代甚至可補償(讓死者復活)的判決
另外當然還有很多意義在...你可以自己去想一想...

我的問題是有達到嚇阻犯罪的目的嗎??其他的我看不懂,如果你懂請告訴我答案,另外我實在想不到還有什麼意義

第二
你覺得死刑對嚇阻犯罪無效? 那麼請問沒有死刑就會有效嗎?(別更糟就好那實在承受不起的代價哦)

我並沒有覺得死刑對嚇阻犯罪無效,問題如上述,至於另外一個問題要請教王前法務部長,是他建議的


jenghan wrote:
Shuuta 你好,...(恕刪)


我懂你說的...

殺人償命本就不該是鐵則,否則光是一個死刑也不會有好些法條針對不同情狀加以規範...

簡單講:殺人償命本就不是天公地道,如此而已...

至於這個:

jenghan wrote:
要不就是要反對者自己出錢
要不就是讓親人朋友被殺殺看
要不就是片面聲稱反對者只考慮罪犯人權而忘了受害人與受害家屬的人權
要不就是廢死以後重大犯罪必定節節高升 ...(恕刪)


我也覺得很糟糕~
lukwama wrote:
我覺得, 設立死刑的目的, 初衷應為嚇阻犯罪, 保障人權

如果一直都沒人觸犯該罪,
不用人去廢它, 它就會自己廢掉了...

不過前法務部部長卻認為這條法律是在侵害人權,
或許在她眼裡, 這條法律只是為了殺人而訂定,
廢了這條法律是在保障人權, 做善事...(恕刪)


所以說...

死刑--乃至於眾多刑罰,本就是中性而無關殘虐;亦即非犯重行者本無需要動用到如此 "暴力" 的手段 & 如此 "暴力" 手段不應隨意施加於無辜人民身上...

個人以為如此才是所謂的人權表現...

至於對待犯罪嫌疑者,該怎樣就怎樣,在偵查審判各個階段本來就要審慎以對,法律不該強加於人權之上;到了定讞之後,該打該罰該槍決的就各自上路,這時人權反倒不該反客為主了...

要玩赦免遊戲請先去修法;如果居要位者皆能憑一己之私好惡來竄改遊戲規則,那要法律何用?

至於前法務部王大部長的說法,東進西出聽聽也就算了,簡單來說,<理性與寬恕>通篇不過 濫情 二字...
2010/03/12上午王清峰部長接受飛碟電台唐湘龍先生專訪,
主持人詢問部長對於民眾反對廢除死刑的看法,

王前部長當時舉了游媽媽九年多前兒子遭殺害的例子,
以被害人諒解加害人進而接納加害人的實例,
游媽媽還多次到獄中探望加害的少年,
把加害人當成自己的兒子看待

我不知道其他人聽完了有何感想, 不過在我聽來,
意思就是王清峰女士認為廢除死刑, 可如同該例,
藉此教化與感化加害人, 讓加害人能有重生的機會,
能夠深切反省, 進而彌補被害人.

但我覺得, 她舉的是特例, 而且加害人是個懵懂無知的少年,
該少年本來就尚在接受教育的階段,

在這樣的情況下, 若少年有所悔意, 尚可教化,
我相信法官也不會判處死刑.

是否廢除死刑根本與該例無關

以目前死刑判刑定讞的案例看來,
皆不適用王清峰女士所舉的例子

若以受害人遭受蓄意傷害的慘狀與折磨作為對照,
目前判刑定讞的44名死刑犯,
說他們是在獄中享福也不為過,

王清峰部長在廣播節目中還提到了他任內積極的幫助弱勢團體,
我強烈懷疑她是否也將死刑犯視為「弱勢團體」
廢除死刑是為弱勢團體請命, 所以他堅持不執行現有法律的判決,

如果現有的法律可以不必理會,
那何必制定法律?

乾脆就依心情辦事, 不用依法行事好了

以後法官乾脆都依照「國際潮流」來處理手邊的案件,
把中華民國憲法墊在下面當參考書籍就好

青少年犯案, 是因為接受的教育不足, 造成心態的偏差,
透過教育尚有機會彌補,

我認為, 透過學校教育與社會教育來紮根才是最根本的辦法,
事前預防犯罪的發生, 比起廢除死刑慢慢感化死刑犯來得有用且長遠

當社會普遍擁有法治觀念的時候,
死刑條文已經不需人去廢除, 自然就不會再去使用它了

這些死刑犯會蓄意傷害他人,
是因為他們沒有法治觀念, 沒有道德觀念,

先廢除死刑, 再建立加害人的法治與道德觀, 是本末倒置的作法,

如果這樣倒著做有用的話,
那乾脆廢除酒後駕車吊扣駕駛執照的罰則好了,
法律禁止駕駛人行車, 屬剝奪人民遷徙的自由,
有違憲之虞, 因此先行廢除吊銷駕駛執照的法律條文,
等駕駛人酒駕撞死人之後, 我們再來感化他, 教育他,
讓他深切反省酒後駕車的危險性...
我們應該保障酒駕者的人身自由?

這樣倒著做合理嗎...

當所有人都擁有法治觀念, 犯罪者大幅減少,
不合用的法條不符時代潮流, 也就會自然而然的淘汰消失掉

當現階段還有許多人沒有法治觀念的時候, 就先來談廢除死刑,
不是讓那些本來就不守法的人變本加厲嗎?

我覺得事前防堵比事後花精神去感化來得有效,
廢除死刑應該等到那些蓄意殺人的事件降低到一定的程度後再來廢,
而非現在就廢除死刑, 甚至停止執行法律,

廢除死刑的修法更不應該溯及既往,

將罪犯處死, 固然是不文明的作法,
該法的留存, 突顯著社會不夠文明, 是社會道德不足的象徵,

不過, 現階段的社會就是有一些不文明又沒道德的加害者,
怎麼可以不顧多數善良百姓生死就將其廢除?

我主張, 死刑應該朝向備而不用的方向來思考,
有召一日, 全體國民的道德與法治觀念高度普及之後再讓他自然廢除與消失,
屆時也就宣佈了這個社會已經進化到高度文明的境界
與世界潮流接軌也就名副其實

當有朝一日, 地球上百年無發生戰亂, 那麼軍隊武器都可以廢掉了,
畢竟軍隊的武器, 其本質就是用來殺人的, 這麼不文明不符合世界和平潮流的東西,
本來就應該廢掉, 以達到世界大同的目標

訂定目標, 朝著好的方向前進, 是件好事

但也要看社會發展有沒有達到那種水平吧?

硬要把「蒸氣火車」的軌道與「高速鐵路」接軌, 難道不覺得這樣反而會出軌嗎?
如果現階段還沒進化到那種程度, 何必硬去接軌呢?

努力讓社會進步, 道德進化, 法治觀念深植人心, 才是首要

法務部長帶頭藐視法律, 反而是令人們更加沒有法治觀念,
法律可有可無, 視同虛設, 愛改就改, 要遵守不遵守可以自己說了算,
要邁向世界潮流的道路就更加遙遠了,

民主法治才是世界潮流,
王清峰女士只見到國際社會追求民主法治的結果, 卻沒看清楚人家追求民主法治的過程,

「廢除死刑」是因為「民主法治進化」之後的結果,

應該是先「民主法治觀念進化」, 進而「廢除死刑」,
而不是因為「廢除死刑」導致「民主法治觀念進化」

是先有「死刑」所以才會逐漸「廢除死刑」
如果王清峰女士口中的那些「廢除死刑」的多數國家從未制訂過「死刑」,
那又何需「廢除死刑」?
vivaboy wrote:
...(恕刪)想請問一下....這個目的與初衷有達到嗎????為什麼還是有人繼續殺人放火????為什麼有更多被害人產生???如果沒達到請問設立的目的是什麼???


死刑功能論再現?!...

依照你的邏輯:設立死刑還是有人殺人越貨所以死刑設立目的根本就沒達到...

那...

偷竊成罪不也一堆宵小?!

輕重傷害成罪不也一堆暴力侵害他人身體?!

家暴成罪不也一天到晚有老公打老婆,希罕一點還有老婆打老公?!

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擺在那邊不也還是友人騎車不戴帽看到紅燈直直走?!

...

還要舉例嗎?

照功能論的角度來說,上開各項法規條文不是都該廢掉了,因為就算有法還是阻止不了有人犯行啊~
vivaboy wrote:

先謝謝你回應,我還是不太明瞭內容如下:

第一
死刑的目地除了嚇阻犯罪之外還有...並無對等之可替代甚至可補償(讓死者復活)的判決
另外當然還有很多意義在...你可以自己去想一想...

我的問題是有達到嚇阻犯罪的目的嗎??其他的我看不懂,如果你懂請告訴我答案,另外我實在想不到還有什麼意義

第二
你覺得死刑對嚇阻犯罪無效? 那麼請問沒有死刑就會有效嗎?(別更糟就好那實在承受不起的代價哦)

我並沒有覺得死刑對嚇阻犯罪無效,問題如上述,至於另外一個問題要請教王前法務部長,是他建議的


我不知道你所說的"其他的我看不懂"所指的是不是...「並無對等之可替代甚至可補償(讓死者復活)的判決 這句話?」
如果是...我就是在說...生命是無價的是無可取代的意思啦
另外的意義還有很多阿...例如殺的並非一個人而已 死者是人家的兒女.父母.被殺者也因此絕後了耶這樣對等過去看 死刑還算是判輕了呢
死刑也有永久隔離無法再造惡的意義阿...我覺得你不要懶的想啦...細細的去思考思考阿

再來....
我實在有些迷糊了
你後來又說你並不覺得死刑對嚇阻犯罪無效?這我就看不懂那你之前所提的問題又是什麼意思了?

也許我並沒有回答出你所要的數據吧 因此 你看不懂我在說什麼(不然就我的表達需要改進)

很多人以死刑並未降低犯罪率來對支持死刑提出質疑
既然死刑無法達到這樣的成效那是否我們該思考一下...癥結點在哪裡?
不就是整個社會風氣不良 人心變惡嗎?
你看看現在的人能被管教嗎?動不動就要告老師 連老爸也在告?檢察官來起訴勒
這樣的社會行嗎?
因此
關鍵並非死刑是否該存在而是我們確實該從最基本面去替這個社會把脈了 確實病了!
沒有了死刑問題還是有而且更難辦
你不覺得台灣人很會鑽漏洞嗎?你法律怎麼改他就有辦法脫罪
死刑改成終生監再改成假釋...這就是為何我們很多人憂心可預見到將來會如何....的
死刑不是不能廢而是重點在於國人的素質及各項條件(包括政府歷來的信用不佳)很多事情過最後都是全民買單卻永遠解決不了的

如果說心裡已經有了自己很堅持的想法在就很難去理解對方在講什麼
這就是為何溝通很費勁了
一定要常聽聽看別人在講什麼?再多多的自我思考 關照自己的心 去關照去體會別人的感受...我說這些你也許會覺得我很老掉牙吧 就此打住了
你就看看其他網友說的吧...我來這裡學到滿多的...這裡的網友水準滿高的都很有見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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