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的法官到底怎麼了 是不是該作智力測驗了 都在風頭上了 還來個烏龍判例

這樣比沒什麼意思
因為考試科目決定了一切,理工組比社會組多了物理化學,數學也比較難,
甚至有一些天資聰穎的學生跨科考社會組也取得不錯的成果,
所以會有這樣的結論

但是這樣的結論一定對嗎?
不一定吧
我前陣子念到一本大陸書,講古代科舉的事情,
他列舉了幾各有名的落第才子,考不上科舉只好轉行的
其中有幾個你聽聽,李時珍(寫本草綱目的那一個),宋應星(寫天工開物的那個),
一個是八股文沒人家好考不上科舉,只好從醫,一個是八股文沒人家好考不上科舉只好寫一些物理機械的書
那我們可以說文組>醫科 理工科 嗎?
好像可以,但又好像怪怪的

另外有網友說:很多人販夫走卒小學畢業也可以苦讀考上司法官,表示法律很好念,有些理工科的去考律師也有上
同意阿,法律這東西沒什麼了不起,比的不是頭腦,是屁股,就是可以定得下心來在圖書館念他個幾年,必有所成
但要說因為這樣,所以理工組 醫科 > 文組
我覺得這個結論下得太快,

之所以沒有販夫走卒考上醫師,是因為醫師國家考試限定醫學系畢業才能考,醫學系又不給轉系,你只能從大學聯考上來,另外醫科要全職念七年,轉念醫科機會成本太高
我有同學念台大醫科,非常痛苦,他說一堆背的東西,拉丁文的疾病名稱,苦笑我去念還比較適合~
也許吧,也許我也可以念,但醫學系不給轉系阿,
相較之下,法律系只要修20學分就可以考,法律系也不必念七年,念個碩乙兩三年就可以哩
轉念法律機會成本低
所以比較多理工組甚至醫生來念法律

至於他們為何來念,我的了解是:
理工組的--->律師司法官收入較為豐厚,比在工地監工好
醫科--->因為醫療糾紛問題常被告,乾脆來念以求自保

那為何沒聽過法律系去念其他科系?
我的猜測---->因為收入不惡,要增加收入可以轉念的只有醫科,但醫科執照考試設限很大,他不讓外人進去,且轉念成本高
我工作之餘也在進修會計經濟之類的課,有些同學會說:你們是不是很不景氣才想念會計到會計事務所?
我只是笑笑,
純以收入而言,那是一點誘因都沒有~

gofy6848 wrote:
頂多只能說 自然組學生,理工領域往往優於社會組學生
理由同上!

且理工領域的進入門檻是存在的 , 且(進入門檻)高於文法商等社會類組的領域 ( 簡單來說 讀國文的看不懂 生化期刊 , 但是讀生物的看的懂 報紙副刊....)
當年大學聯考,即便是國文、英文,
全國最高分也常常是自然組奪冠!
全國前10名,甚至全係自然組學生!!
這難道是偶然?
更甭提數甲/數乙難度差異懸殊!
以高、低標分數而言,
歷史、地理遠遠超過物理、化學,
按閣下所謂:「機率學」之統計理論,
按,理論上,
台大法律本應遠遠超過台大電機!!
可,事實上,
台大電機卻是遠遠超過台大法律!!
況,這還不論唸自然組、社會組學生素質差異呢!
???
這是褒還是貶?

公路車ing wrote:
2. 感謝上帝 , 還好 Klaw 這種傢伙在台灣是極少數的存在
gofy6848 wrote:
真是活見鬼了!之於在...(恕刪)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8/new/may/23/today-north16.htm
治平啦啦隊員李昌倫,考上波蘭大學醫學系
=>楊梅鎮治平中學體育班學生李昌倫,本來不愛唸書的他,最近考取波蘭國立西里西亞大學醫學系,將於十月赴波國就讀,董事長王椿安說,李昌倫創下治平體育班學生考取醫學系的首例。

不要迴避問題

1. 為什麼這麼多 22k 自然組大學生不去考律師 考法官?

2. 比例 到底在哪裡?( 自然組「讀不下去」轉社會組還有很高成就的 佔 一般學生 )


不然台灣人都算很有錢也可以這麼說了「 我之前舉過例 ( 8w 人以上 身價 1e )」



klaw wrote:
這樣比沒什麼意思因為...(恕刪)


1. 學生有優劣之分,高下之別 ( 而非學問 )

2. 同意目前台灣較優秀的學生會較優先選讀自然類組 而非 社會類組

3. 不同意自然組學生 優於 社會組學生

3.1 推理錯誤原因
3.1.1. 無推斷過程直接判定自然組學生優於社會組學生 ( 未審先判 )
3.1.2. 目前課程難度對於程度較差學生選讀社會組有誘因(歷史地理還可以用背的 物理化學不行) 讀自然組很難畢業
3.1.3. 第2點的現象是存在的 , 甚至優秀學生會優先選擇自然組( why ) 因為社會期望問題
看第一志願的分數就知道了,台大醫科永遠是最閃亮的 ( 在台灣醫生被賦予的社會地位超高 ) <= 這樣是否合理可以討論,但他是事實
3.2. 要證明 第3大點錯誤最簡單的方法,你叫分數後10%的自然組學生叫他們去考台大文法商類組的科系
考的上才有鬼勒 , 有優劣之分的是學生程度 或是 該系所畢業後的出路 ( 如用薪水分 用社會地會分 等)
3.3 認為自然組學生優於社會組學生完全是狗屁,搞不清楚邏輯的優先順序
優秀學生會選自然組 => 所以自然組學生優於社會組 ( 這推論要成立必須要 優秀學生"都"會選自然組才行)

4.「自以為」優越的g開頭大大去看一下「周守訓的傳說不等式」吧,「自稱」學理工的,連這種最基本的概念都沒有
klaw wrote:
你這段話有幾個錯誤

第一個:你說校長警察檢察官已經提出 有罪證據 --->這個證據是否足以證明有罪,是提出的人說有罪就有罪?還是你說有罪就有罪?是由法官認定的吧? 事實是:他們提出的聲稱足以證明有罪的證據,不足以讓法官得到有罪的心證,所以法官只能判無罪, 而不是法官還要提出證據證明無罪, 懂了吧? 我不期待你懂哩,因為你一直是有罪推定在打轉

第二個: 刑法227規定: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我是原文照引喔, 哪裡來的三年前依當時法律規定,與16歲女子性交有罪? 你連規定得那麼明確的條文都可以區解亂寫,讓你來當法官,太恐怖哩

原文是 [花蓮地方法院日前竟以被害少女雖經醫院鑑定屬中度智能障礙,但未達乘機性交罪規範「不能或不知抗拒」程度,將7人全判無罪。],

你還在蓄意忽略事實, 專心迴護法官的自由心證啊? 要不要看看別人的意見: 1. 被害少女學校教務主任氣得大罵:「太不合理!太誇張!法官將認知能力低當作不反抗、不拒絕,實在大錯特錯。」2. 關懷智障者的心路基金會研發專員鍾榕榕說,中度智障者無法判斷什麼叫做被利用、被欺騙和拒絕,「判決沒有站在智障者角度。」 3. 勵馨基金會執行長紀惠容則大罵這項判決「太過分!」她強烈建議落實專家證人制度。 4. 號召網友開除恐龍法官的正義聯盟總召曾香蕉說,少女智商只有6、7歲,「這跟性侵小女孩沒什麼不一樣。」 5. 耕莘醫院精神科主任楊聰財也說,中度智能障礙者「對性的判斷能力很弱,很容易受到哄騙或脅迫」,法官的判定「很可議,且不恰當。」]

請問您一件簡單的事, 法官掌握任何物理實質證據證明 [被害少女不能或不知抗拒七狼性侵] 嗎? 如果法官沒有證據證明上述論點為真, 那麼花蓮地院法官又為何能自問自答的憑空創造出智障的被害少女 [不能或不知抗拒七狼性侵] 的結論? 這不是法官仗著職權, 任意亂用自由心證憑空創造證據!

這就像是要法官來證明 1+ 1 = 2 (法官大概會說這是法律規定的! 根據無罪推定原則, 1+1 本來就等於 2 何需證明) 與要數學系學生來證明 1+ 1 = 2 (還是回去讀 [數論] 吧!)
公路車ing wrote:
1. 學生有優劣之分,高下之別 ( 而非學問 )

2. 同意目前台灣較優秀的學生會較優先選讀自然類組 而非 社會類組

3. 不同意自然組學生 優於 社會組學生

3.1 推理錯誤原因
3.1.1. 無推斷過程直接判定自然組學生優於社會組學生 ( 未審先判 )
3.1.2. 目前課程難度對於程度較差學生選讀社會組有誘因(歷史地理還可以用背的 物理化學不行) 讀自然組很難畢業
3.1.3. 第2點的現象是存在的 , 甚至優秀學生會優先選擇自然組( why ) 因為社會期望問題
看第一志願的分數就知道了,台大醫科永遠是最閃亮的 ( 在台灣醫生被賦予的社會地位超高 ) <= 這樣是否合理可以討論,但他是事實
3.2. 要證明 第3大點錯誤最簡單的方法,你叫分數後10%的自然組學生叫他們去考台大文法商類組的科系
考的上才有鬼勒 , 有優劣之分的是學生程度 或是 該系所畢業後的出路 ( 如用薪水分 用社會地會分 等)
3.3 認為自然組學生優於社會組學生完全是狗屁,搞不清楚邏輯的優先順序
優秀學生會選自然組 => 所以自然組學生優於社會組 ( 這推論要成立必須要 優秀學生"都"會選自然組才行)

4.「自以為」優越的g開頭大大去看一下「周守訓的傳說不等式」吧,「自稱」學理工的,連這種最基本的概念都沒有

1.明晨在下搭高鐵北上部裡開會,此刻無暇與公g鬼扯!
2.閣下高考級及格,抑或高考技師拿到了嗎?
3.如果是個不學無術的學士/碩士,在下沒空鬼扯!
原來你的"原文"是報紙報導而不是判決?!
那真雞同鴨講了,
你的知識來源都是記者餵給你的(記者程度如何大家都知道)
也難怪你可以寫這麼多謬論還自以為正確~

你上面寫說:依照三年前法律,與16歲女子性交是有罪的,是正確的嗎?
被我指正了
要不要道歉阿?
你連反省道歉的勇氣都沒有
不知悔改的人有什麼立場審判別人說別人有罪?

BSA wrote:
原文是 [花蓮地方法院日前竟以被害少女雖經醫院鑑定屬中度智能障礙,但未達乘機性交罪規範「不能或不知抗拒」程度,將7人全判無罪。],


那是他們的意見,他們有看過判決原文嗎?搞不好連判決都沒看過,那嘴泡什麼?
有看過卷宗有進行審理的是法官,不是這些人,也不是你,
你提的有罪推定原則也不是現在台灣的法律,只有你自己在用而已~


BSA wrote:
你還在蓄意忽略事實, 專心迴護法官的自由心證啊? 要不要看看別人的意見: 1. 被害少女學校教務主任氣得大罵:「太不合理!太誇張!法官將認知能力低當作不反抗、不拒絕,實在大錯特錯。」2. 關懷智障者的心路基金會研發專員鍾榕榕說,中度智障者無法判斷什麼叫做被利用、被欺騙和拒絕,「判決沒有站在智障者角度。」 3. 勵馨基金會執行長紀惠容則大罵這項判決「太過分!」她強烈建議落實專家證人制度。 4. 號召網友開除恐龍法官的正義聯盟總召曾香蕉說,少女智商只有6、7歲,「這跟性侵小女孩沒什麼不一樣。」 5. 耕莘醫院精神科主任楊聰財也說,中度智能障礙者「對性的判斷能力很弱,很容易受到哄騙或脅迫」,法官的判定「很可議,且不恰當。」]
kellenhuang wrote:
法官大人,你們到底是...(恕刪)


原來法官在鼓勵大家性侵智障少女?
如果文明是要我們卑躬曲膝,那我就讓你們看見野蠻的驕傲。
klaw wrote:
原來你的"原文"是報紙報導而不是判決?! 那真雞同鴨講了, 你的知識來源都是記者餵給你的(記者程度如何大家都知道) 也難怪你可以寫這麼多謬論還自以為正確~

你上面寫說:依照三年前法律,與16歲女子性交是有罪的,是正確的嗎? 被我指正了, 要不要道歉阿? 你連反省道歉的勇氣都沒有, 不知悔改的人有什麼立場審判別人說別人有罪?...(恕刪)

你要不要貼出法院原文啊? 我的觀點是謬論? 那麼你要不要出示 [法律是恆定] 的證據? 不過根據目前的證據來看: [法律像月亮, 初一十五不一樣!]
公路車ing wrote:
1. 學生有優劣之分...(恕刪)

不用跟某人浪費唇舌了~

我先前用"不分組都考一樣的學測成績"就足以反駁其謬論
台大法律要70級分且五科均頂標
(自然組學生若考數學、自然兩科考不到"頂標" 在某人眼裡不知道還能不能算"理工人"?)
比入學門檻或考試難度
台大法律的確是比不上台大醫學
但要比台大電機或其他理工科系絕對不會比較簡單
台大電機到底哪裡"遠遠超過"台大法律?
該不會某人大學聯考的時代 台大法律還不是社會組第一志願吧?
那年代有點久遠了
也該更新一下資訊吧~(笑)

只是
某人只會堅信"他所看到的"反覆跳針
對於"別人看到不一樣的"質疑則一律視而不見
這種選擇性回覆討論的筆戰手法看多了啦~
反正嘴砲無敵嘛XD

PS.
話說會吃公家飯(高考?)的"理工人"
不知道算是幾流的"理工人"?
目前行政體系的老大可是某人瞧不起的社會組(歷史系)出身勒XD
會不會太委屈某人啊?
怎麼不投入理工產業在"理工人"底下工作?

既然都吃公家飯
念法律、考法官又這麼"簡單"
某人怎麼不趕快跨行去考?
不然以高中學歷考個四等書記官也有一般高考三級的薪資水準喔~
呵呵~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47)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