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死刑的議題,請各位集中於此討論

wolf3wolf3 wrote:
釋憲不是因為以上原因...(恕刪)


執行要點在法...是什麼法?

普通法? 特別法? 還是只是執行內規?

什麼時候 行政命令大於 刑法 民法?

執行要點 只是一個提醒而以吧?

我沒有法學知識 但是我有一點法學常識

行政命令<普通法< 特別法<憲法

請問施行要點的位置在那裡?
勿以善小而不為,勿以惡小而為之
a107338 wrote:
其實我覺得癈除死刑是...(恕刪)



廢打錯了
這算口是心非嗎??

再仔細看一下內容
這好像是彼岸島其中一幕的劇情.....
DELPHI工友 wrote:
執行要點在法...是什麼法?
普通法? 特別法? 還是只是執行內規?
什麼時候 行政命令大於 刑法 民法?
執行要點 只是一個提醒而以吧?
我沒有法學知識 但是我有一點法學常識
行政命令<普通法< 特別法<憲法
請問施行要點的位置在那裡?

1.狹義的法律「經立法院通過,總統公布之法律」
2.廣義的法律 行政機關發布之命令 各地方自治團體制定之自治法規....

"審核死刑案件執行實施要點"是法務部定的行政規則...
依行政程序法第159條 來訂定
可分為 1.須知 2.要點 3.注意事項 4.作業規定...
《審核死刑案件執行實施要點》就是這樣訂出來

該要點只是審核 死刑執行 審慎加以確認...

死刑案件無 聲請再審 非常上訴或 司法院大法官解釋
程序仍在進行中者 執行檢察官應即依法執行死刑..
不曉得這樓可以蓋多高
我認為目前的廢死聯盟這個社團必定失敗, 因為他們的成員完全沒有從事社會運動的專長者
從這幾次電視上的辯論或是公聽會來看,
組成的成員以律師跟學者居多, 律師跟學者一般人的刻板印象是什麼? 律師=冷血, 學者=頑固
人民有免於恐懼的自由, 說是權利也可以, 所以這個社運是直接挑戰這個現行的社會價值, 會遇到的反彈當然相當的大
所以, 除非換更專業的人來, 改變方針, 走入人群, 否則就算再吵個50年, 也還是一樣
bruce54168 wrote:
討論半天都是浪費我們...(恕刪)

對岸某些時候對於犯罪的手段、我覺得是彼岸的我們應該效法的

對於要脅他人生命財產安全的人、是沒有資格談人權的!

還有那個廢死團體!

應該更名為「廢死.........了的團體」應該恰當一些!

只有殺人者有人權?殺人怎家屬靠邀沒見到死刑犯最後一面?還幫忙連署釋憲?

果然很廢、專門作一些廢死了的爛作為....
wolf3wolf3 wrote:
重點"依法行政"4個字



關於死刑執行要點,引述陳揮文的看法
死刑執行要點根本就是違法,法務部自己擅自訂定沒有法源依據
像wolf3wolf3你這麼有法學素養的人不可能看不出來吧。

而廢死聯盟卻把這違法的要點拿來當尚方寶劍,知法犯法
跟知道殺人會背叛死刑的死刑犯根本沒什麼兩樣,難怪這麼熱心。

好個"依法行政"阿
wolf3wolf3 wrote:
沒人要嘴砲....只...(恕刪)

依法行政?你罵到王前部長了~也罵了很多高官
我誠心希望你不是來嘴砲~但我看好像並非如此~
願你在未來的10年後能夠有所作為
~你的做法只是會讓自己的臉更薄~
我在之前的前文有說~我支持廢死~但是不是像你這樣用廉價的方式來支持~
尊重是放在心裡~套一句老話~你連最基本的尊重都做不到何來叫別人尊重你呢?
唉~希望你放下吧
rumb818 wrote:
除了你自己死不承認
硬要玩文字遊戲是沒意義的
除非你自己也搞不清楚自己講了什麼
...(恕刪)


贊成廢死人士自從廢死刑提議被全民打槍後就開始玩文字遊戲囉
這是他們一貫的態度
應該說物以類聚吧

同時他們也抓住全民一定會憤慨
藉著這股力量帶著大家到處繞
連白冰冰也被影響了
什麼繳稅養死刑犯等等....
真正的重點是為何死刑犯是他不是別人
alazif wrote:
關於死刑執行要點,引述陳揮文的看法
死刑執行要點根本就是違法,法務部自己擅自訂定沒有法源依據

陳揮文....

"審核死刑案件執行實施要點"是法務部定的行政規則...
依行政程序法第159條 來訂定
可分為 1.須知 2.要點 3.注意事項 4.作業規定...
《審核死刑案件執行實施要點》就是這樣訂出來

該要點只是審核 死刑執行 審慎加以確認...

死刑案件無 聲請再審 非常上訴或 司法院大法官解釋
程序仍在進行中者 執行檢察官應即依法執行死刑..

wolf3wolf3 wrote:
要從中牟利 我不這麼認為
若要 為了成就自己, 為了從中牟利....
怎會選少數的那一方....
然後 被大家罵得要死........(恕刪)


你要不要先去查一下廢死團體的經費來源? 你的認為是錯的.
或者你可以看一下廢死團體成員的宗教信仰跟發表過的言論, 研究一下他們為什麼推動廢死. 都是"私利"沒錯.


要真的對法律這麼有興趣, 可以再認真一點唸書,
律師該有的技能你都有了, 詭辯厚臉皮死不認錯, 就差法學素養不太夠, 加油喔! 你會成功的.
失去座標的青春,能不能回到夢最起初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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