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bsolute Baka wrote:
所以小弟才覺得奇怪.....那位設計師....應該算是設計界的人吧,如果真是依原告的圖為發想,竟不知道要避嫌?....(恕刪)
推測其心態 -- 有恃無恐
一個圖案混摻在不同的背景裡誰會注意到?
即使被發現了, 學妹只是沒沒無聞的小人物
畢展作品誰會去記得
自己待的公司名氣大, 背景硬
所以不怕吧?????
很多堅持這樣局部抄襲不違法的人其實也是遊走法律的灰色地帶
事實上說不定很怕原告勝訴的人還不少
因為自己可能做的事也和橙果差不多, 所以一旦原告勝訴
未來可能都會剉咧等
(純粹推論, 請勿對號入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