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lf3wolf3 wrote:
沒有規定...
總統不表態 廢死聯盟當然會質疑
表態 是解決紛爭的方法
但總統 卻不願表態(恕刪)
所以可以執行,一切合法,只是廢死聯盟會抗爭
wolf3wolf3 wrote:
現在
只有大法官作出 明確解釋 才能停止紛爭
死刑定讞 依法執行 大家就沒有意見!
所以依然可以執行,那個鬼實施要點拿去廢,只是廢死聯盟會抗爭
puritylife wrote:
二公約施行法,請問釋憲跟這個有什麼關係呢?
憲法並不會因為某個法律實施之後而改變吧? (這是我個人認知)
puritylife wrote:
看來講到最後還是一樣,頂多就是廢死聯盟有意見,看看要怎樣堵住這些人嘴巴而已)

puritylife wrote:
那個奇怪的施行要點就是行政命令一種吧,最低階的。
wolf3wolf3 wrote:
口水之戰而已.......(恕刪)


wolf3wolf3 wrote:
把這個要點廢掉 那40名死刑犯 就可以馬上執行.......(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