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ny9 wrote:
...米國的米老鼠..受保護是50年....後來延長70年....
這需要該國著作權管轄機構才有能力做出裁定,我受到的教育中,著作權是有年限的如同專利權一般...
養樂多殺手 wrote:
...所以設計人應該都知道每天全世界有哪些大師跟阿貓阿狗畫了什麼東西好做迴避動作?!...
設計人在創作前通常會依照創作目標類型收集相關資料供自身參考 (至少在我受教育的過程中,我以及我的同學們都是如此)
貴網友提出了一個例子...
假設我今天畫了一隻貓運用在我的畢業專題上
半年後被人發現與某大師設計之圖樣幾乎雷同
這時我會提出我創作過程及公開發表的時間表供某大師的設計團隊參考
經過討論後確定我發表時間晚於大師發表時間(在此不考慮創作過程)
我必然會針對此事發表公開道歉
我的想法是,人無法在收集相關資料的時候做到百分百所有地球上的資料都收集到
被人提出質疑後確定是自身的過錯,公開道歉是應該的
相同的假設用在商業手法上
是否賠償或是支付權利金就是需要與某大師的設計團隊討論...
以上回應若有不當請多包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