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可胡 wrote:
政府承諾???應該是某政黨承諾照顧某特殊族群吧??
早年考公務員是有省籍保障比例之分(民國81年之前),
就已經有門檻的不公平了,況且以前公務員有繳稅嗎??
這本來就是為了鞏固政權
執政黨當初接收台灣的時候
和被日本統治五十年,以農工商醫為主的台灣人格格不入
甚至爆發二二八事變,台灣人直接跟中央政府嗆說要自治
在那個時候,執政黨當然要照顧以外省人為主的軍公教
久而久之,變成所有好康的都給軍公教
ladios.huang wrote:
所以請注意,這筆錢是"當年"政府承諾給他們的
請問"當年"有沒有給他們?
顯而易見是沒有
所以在他們退休之後給他們,這哪裡沒有公平性?
請問你保了壽險,保險公司在20年之後跟你說當初訂的保單作廢
請問你有何感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