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doll288 wrote:
有機會能看到這麼活力...(恕刪)
我沒啥活力的,社會本來就需要不同的想法不同的聲音不同的人,這樣才提供了演化的動力阿,沒有選擇何來演化。
winsoso wrote:
大家真的想太多了.再重申一次.真的應該討論廢除死刑的是那些殺人犯.畢竟真正對被害(人)執刑死刑是它們.再反觀人權什麼五四三說的.什麼人不能不能決定人的生命.我很同意這看法.殺人犯已明白告訴我們它可以決定(人)的生命.那人權團體怎麼還認定它們是人.人權團體要的是什麼.相信大家都很清楚了吧.最可笑的政府還受這群(人)影響.那我們對政府還有什麼好期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