_kazkaz wrote:
道德是建築於自由為基礎
而非用於規範自由
如果不懂可以看看尼采的道德系譜學
在我看來
"道德"兩字才是台灣人所濫用的
第二
反對性產業合法化者請拿出任何真正的客觀理由
個人情感不能拿來當立法依據
第三
個人感情建立屬於私事
任何事情都是兩人之間的價值觀互相認同跟默契
只要兩人認可他人皆無權過問
反之亦然無關道德
道德建築於自由為基礎早就了一些認為殺人是種自由的廢物。
賣毒跟賣春一樣﹐只牽扯到雙方而且一個願打一個願挨﹐為什麼要禁止賣毒?
會害死人?那也是他自己的選擇不是?
如果一個人想死﹐你殺他也應該判無罪啊?
酒駕為什麼是罪?酒駕不等於酒駕撞人。那單純酒駕就判刑也算是侵犯自由。
事實上在一個社會中你是不可能有完全自由的﹐對社會有負面影響的事情﹐看輕重程度﹐是會被嚴厲管制或是完全禁止。
性產業開放有什麼壞處?
台灣對他國觀光客沒什麼特別吸引力﹐用色來吸引只會讓台灣的水準更低。
助長人口販賣(荷蘭就是如此)
助長性病蔓延(別跟我說政府管制好就ok)﹐依性病的種類﹐影響的不光只是另一半。
扭曲小孩的價值觀
很多人也許會說﹐別國開放也沒這問題﹐不過﹐那是別國。台灣是台灣。台灣人跟先進國家的人﹐還是有不少差距的。有待過國外一段時間的都不會否認這點。
性產業開放有什麼好處?
讓你們找雞方便?嫖的安心?
哈﹐算了吧。
Group intelligence is multiplicative when idiots are involved
The Wingman wrote:
道德建築於自由為基礎早就了一些認為殺人是種自由的廢物。
自由視生命及人權為至高之價值
如果連這觀念都沒有怎麼談道德?
The Wingman wrote:
賣毒跟賣春一樣﹐只牽扯到雙方而且一個願打一個願挨﹐為什麼要禁止賣毒?
會害死人?那也是他自己的選擇不是?
如果一個人想死﹐你殺他也應該判無罪啊?
酒駕為什麼是罪?酒駕不等於酒駕撞人。那單純酒駕就判刑也算是侵犯自由。
1.事實上我贊成許多迷幻藥合法化,政府管制我反而認為才是問題所在。
2.協助他人自殺﹐,第三者(官方)很難判斷自殺者要自殺是否出自於自己的自由意識,而其次這也可以討論到安樂死議題。
3酒駕駛於專業器具使用,專業器具自然有它的使用規章,跟自由意識無關。
如果你想討論以上議題可以例外開個討論區。
The Wingman wrote:
事實上在一個社會中你是不可能有完全自由的﹐對社會有負面影響的事情﹐看輕重程度﹐是會被嚴厲管制或是完全禁止。
對
The Wingman wrote:
性產業開放有什麼壞處?
台灣對他國觀光客沒什麼特別吸引力﹐用色來吸引只會讓台灣的水準更低。
助長人口販賣(荷蘭就是如此)
助長性病蔓延(別跟我說政府管制好就ok)﹐依性病的種類﹐影響的不光只是另一半。
扭曲小孩的價值觀
很多人也許會說﹐別國開放也沒這問題﹐不過﹐那是別國。台灣是台灣。台灣人跟先進國家的人﹐還是有不少差距的。有待過國外一段時間的都不會否認這點。
性產業開放有什麼好處?
讓你們找雞方便?嫖的安心?
哈﹐算了吧。
性產業非法以上事情就不會發生?
有沒有聽過極樂台灣這本書?
最後
是否從事性產業我認為屬於個人選擇
撇開合法的好處不提(前面別人都提到爛掉了)
自由社會並不能因為多數人的利益就去犧牲掉少數人的應有的選擇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