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官子偷開偵防車.這案子不能報啦..欠扁的官

要震怒,才有記過與調職
這事如果媒體不爆出來,
今年這位警官搞不好考績還甲等,照樣領兩個半月年終
過幾年還搞不好升官咧
公務員這種例子太多了
警察如此,軍人如此,可以說,台灣的公務員均如此
應該革職查辦吧==

人家的醫藥費也要陪到底阿~~

這樣子才對受傷家屬有交待阿!!

郝市長~~記個過 人家會痛會養嗎==???
震怒是演的啦 自己人怎麼會辦自己人呢

上次不得已辦了一個魚文 市府馬上加以補償 人民是健忘的 包準這個議題燒不過三天啦
這少年偷開公務車
算竊盜罪吧
把車撞壞算毀損罪
而其他警察掩護他而把車偷偷送修
算犯刑法
第一百六十五條(湮滅刑事證據罪)
  偽造、變造、湮滅或隱匿關係他人刑事被告案件之證據,或使用偽造、變造之證據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怎可記申誡了事
如大家所說這麼爛的市長!!!

下一屆你還要選他嗎???
有什麼市長就有什麼爛警察!看過太多爛警察!爛透了!
明明是執法人員!是人民保母!卻盡做一些下三爛的東西!難怪台灣警察在國人心中是那麼不好的印象!
最近我家附近的分局裡的警員還涉嫌.一些土地開發收受回扣被人檢舉!被徹執!

身為公執人員為什麼不加重處分!
好警察太少太少了!有些是上面的人早以爛透!去汙染一些有熱血的警察了
難怪我最痛恨的職業前3名中就有警察
RICKY710317 wrote:
如大家所說這麼爛的市長!!!

下一屆你還要選他嗎???
...(恕刪)


根據前例...馬區長當年在台北都玩八年了
所以這個郝好笑應該也可能會跟進






玩遊戲玩到忘記睡覺...不嘴砲了! 睡覺去
頂上去
這種縱容自己小孩犯錯
犯了錯又不肯承認吃案
這樣還能當警察

郝市長 你人真好
果然是官官相護
請台北市的議員 好好質詢他
真的是社會敗類~~
很懷念土城市長的日子

那時候市民大道交警從來不敢晚於5:00站崗
別傻了啦
幹的再好也是一樣被換下來啦
誰叫台北人自己愛選一堆廢物出來
要是槍支可以合法擁有
你信不信第一個掛的都是那些警察高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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