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官子偷開偵防車.這案子不能報啦..欠扁的官

警官子偷開偵防車 撞殘少婦不聞問...(請自行點閱)

警官只付部份醫藥費,還嗆說就是不想賠!接獲陳情的台北市議員也說,
在開記者會前接到很多關說電話,叫他不要介入,這根本是官官相護。


偵察隊長的17歲兒子(無照駕駛)(警用偵防車)(逆向撞殘)
真害.這樣的鳥事發生在台北市.還敢說報了以後,警官前途就沒了..


不知道可不可以申請國賠.因為那是公務車撞的.再由該單位轉向肇事者求償才對
只有調職還是組長職.真不知道這是表揚他還是認同該行為還能夠當警察的主管.
哼哼...

官官相護! , 尤其是自己的勢力範圍!

一定要糾出來~~~~
這警官真是癈物
至於那小孩撞傷婦人
屬於重傷害
公訴罪
檢調因立即主動偵辦
至於偵察車怎可以開出來
也得查一下~~
除了該警官有問題外
所屬分局也有部份責任


很多警察下班也把機車騎回家
真不可取~~~~~~~~~~~~


ps:希望處罰是直接免職
別再那記什麼小過大過的
這種渣不能讓他領退休金
pooh0709 wrote:
警官子偷開偵防車 撞...(恕刪)


這種人還有資格擔任公職嗎
我只能說將心比心~
一位殘障的媽媽帶2個小孩真的很辛苦...
不聞不問真的就.....
ninja680614 wrote:
這警官真是癈物至於那...(恕刪)


下午的新聞已經出來了
民進黨台北市議員莊瑞雄接獲一位25歲單親媽媽陳情,說她在去年,被一位台北市吳姓警官的兒子,無照駕駛警用偵防車撞到雙腳嚴重受傷,到現在沒辦法工作,要求警界還她公道。台北市長郝龍斌今(29)日表示,「我十分震怒,已對失職員警記兩大過處分,絕不能容忍少數違法員警破壞警譽」。


郝龍斌指出,得知此事後,他非常震怒,立即指示台北市警察局進行徹查,後來發現大安分局偵察隊長吳進財的確在值勤期間私自駕駛偵防車返家,而發生事故後,僅由偵察隊承辦總務人員協助送修,並未向上級呈報,企圖隱匿案情。


郝龍斌說,已將失職的大安分局偵察隊長吳進財記兩大過處分,並改調台北市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內勤組長,絕不能容忍少數違法員警破壞警譽。


除吳進財外,台北市警察局也表示,協助送修的前大安分局偵察隊偵察佐陳國勳申誡兩次、前分局長吳思陸申誡兩次、前副分局長黃勢清申誡一次、前駐區督察黃啟澤申誡一次、前督察組組長謝宗宏申誡一次、前督察組督察員陳盈菖申誡一次。


最後結果也是只有記過跟調職,口口聲聲說震怒,卻只有這樣"輕"罰...實在很難想像他真的是人民選出來的市長嗎?
原來還有不能報的案子
難怪民眾對警察的信心
越來越.................

mo乖乖男 wrote:
除吳進財外,台北市警察局也表示,協助送修的前大安分局偵察隊偵察佐陳國勳申誡兩次、前分局長吳思陸申誡兩次、前副分局長黃勢清申誡一次、前駐區督察黃啟澤申誡一次、前督察組組長謝宗宏申誡一次、前督察組督察員陳盈菖申誡一次。
應該全部開除吧.....
mo乖乖男 wrote:


下午的新聞已經出來了
民進黨台北市議員莊瑞雄接獲一位25歲單親媽媽陳情,說她在去年,被一位台北市吳姓警官的兒子,無照駕駛警用偵防車撞到雙腳嚴重受傷,到現在沒辦法工作,要求警界還她公道。台北市長郝龍斌今(29)日表示,「我十分震怒,已對失職員警記兩大過處分,絕不能容忍少數違法員警破壞警譽」。


郝龍斌指出,得知此事後,他非常震怒,立即指示台北市警察局進行徹查,後來發現大安分局偵察隊長吳進財的確在值勤期間私自駕駛偵防車返家,而發生事故後,僅由偵察隊承辦總務人員協助送修,並未向上級呈報,企圖隱匿案情。


郝龍斌說,已將失職的大安分局偵察隊長吳進財記兩大過處分,並改調台北市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內勤組長,絕不能容忍少數違法員警破壞警譽。


除吳進財外,台北市警察局也表示,協助送修的前大安分局偵察隊偵察佐陳國勳申誡兩次、前分局長吳思陸申誡兩次、前副分局長黃勢清申誡一次、前駐區督察黃啟澤申誡一次、前督察組組長謝宗宏申誡一次、前督察組督察員陳盈菖申誡一次。


最後結果也是只有記過跟調職,口口聲聲說震怒,卻只有這樣"輕"罰...實在很難想像他真的是人民選出來的市長嗎?


警官兒子都開偵防車到處跑

還不用駕照

真的有夠爽的

好市長又震怒了
台灣不就是這樣嗎.有錢有勢就可以無法無天.沒權沒勢活該就對了
人是需要壓力才會成長...尤其是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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