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 禮讓行人 車讓人之議題 憤怒!!!憤怒!!!!

其實不管車或人

台灣的道德觀念還是很差

很多明明是算生活習慣的規則 ,不知就是有人放在腦後

常見一些60歲以上的人 ,以現在社會我都覺70歲的人都還耳聰目明,而交通號誌這東西至少40年以前在台灣就出現了,一些60,70歲的人那時算年輕吧,為了等上了年紀後 ,開始不甩紅綠燈這東西 ,我住台北泰山 ,就一堆老人跟本沒在等紅燈的 ,有時還有車流 ,他老人家硬是要走過去

而且不讓老人專美於前,我在新莊某國立高中附近,等紅燈時候 .高中生就邊走邊笑邊聊的就給他過去了
你能說老師沒教嗎 ,是啊....看見紅燈要停,可能在幼稚園時候才教的 ,後來老師沒教,可以不當一回事了嗎

為什麼什麼事都要用法來約束,人們才肯不情願的遵守呢
我的blog : http://www.flickr.com/photos/foxhuang/
這是前陣子的那個老外害的嗎?
要解決就多增設一個行人號誌,
要不大家都是綠燈為什麼行人的路權就比較大,
如果碰到一個腦殘的在路中跳起舞不就準備熄火了
Gflower1228 wrote:
台灣地小人稠,的確是...(恕刪)



贊成樓主,常見到車多、人多的路口,一次可通行的燈號過去了,但是可以右轉的車轉沒2、3台,禮讓行人,可以,但是制度不是這樣搞的,不知道在弄什麼,我只知道,政府看到有人批評台灣汽車沒有禮讓行人,於是乎,行人一下子地位無限提升,汽車就一下打入萬劫不復,為的是什麼?做給人家看而已

另外,樓上有人說「不過我想政府會強制開罰主要就是因為台灣用路人的禮讓觀念太為薄弱。」

這是什麼說法,外國回來嗎?還是火星來台?,台灣的政府針對交通開罰,政府缺錢才是最大的原因啦,禮讓的觀念太薄弱?要比也比不完啦,怎麼不說最近在世博的上海,也是世界有數大城市,台灣比較來不知道要好過多少,總之,要禮讓行人,制度設計就必須也讓車流能紓通

frank111 wrote:
要不大家都是綠燈為什麼行人的路權就比較大...(恕刪)


因為: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一○三條
汽車行近行人穿越道前,應減速慢行,遇有行人穿越時,無論有無交 通警察指揮或號誌指示,均應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

frank111 wrote:
如果碰到一個腦殘的在路中跳起舞不就準備熄火了...(恕刪)


"五、行人穿越道設有行人穿越專用號誌者,應依號誌之指示迅速穿越 。"
"1.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8條規定:行人穿越道路不依規定者,處新台幣三百元罰鍰。"

行人有'迅速通行'的義務
有人在斑馬線上跳舞車會要等很久, 不能拿來作為其他時間不讓行人的理由.


jeff4216 wrote:
贊成樓主,常見到車多...(恕刪)


我同意你說的"要禮讓行人,制度設計就必須也讓車流能紓通"。

不過如果照您後文所說的"跟國際去做比較事沒有意義的行為"我實在無法苟同。照這說法台灣國名所得、物價、經濟、國家領導人行政作風甚至是網路速度,都不用比較了,因為總是可以找到更差的......
行人優先的法規不是新發明的,民國40多年就有了.法條都搞不清楚還開車只能說台灣的駕照隨便發的.法條是抄美國人的沒錯.不過汽車也是歐州人發明的.老是台灣如何如何那就不要用西方人發明的東西駕馬車就好了.
我也贊成禮讓行人呀!!

只是號誌的方式要改一下吧~尖峰時刻請把行人跟車流分開~該行人走就行人走~車流走就車流走~這樣應該比較不

會有問題吧!不知所謂的交通部或指揮員警~連這樣都想不到嗎??

ccjay wrote:
雙腳走的會比你開車快嗎
禮讓行人這樣也不行
你趕時間行人不能趕嗎
那乾脆請政府每個十字路口都建陸橋或地下道
這樣會不會好一點


這位朋友說的我同意。

不要被政府的政策蒙蔽了。

政府只不過是不想花錢在馬路口裝天橋或地下道,所以才用管制的方式。

想要真正把車撞人的事故降到最低。

就是在比較危險的路口架天橋或設地下道。

這樣最治本。
妓者:請問各位鄉民要如何才能30CM呢? 01鄉民:嗯~~~這問題很難,不過打對折應該辦得到。
joe641011 wrote:
禮讓行人 是正確的,...(恕刪)


凡是多替別人想想吧!
讓一下路人停個1分鐘....難道你也覺得吃虧?

即使不是綠燈,在小路我也是會讓路人先走,別人會心存感激的,
台灣人真的太自私了!
joe641011 wrote:
禮讓行人 是正確的,...(恕刪)

人潮多的路口改用全向車流紅燈就能改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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