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ray Xu wrote:
一直叫人看判決書 好像別人都看不懂似的.
我想請問你的結論是什麼?
重點是你的結論是什麼?
法官不客觀不公正,
你說, 錯在那裡, 不要打高空, 直接挑明法官在這個判決的瑕疵, OK?
Deray Xu wrote:
法官沒錯? 法律沒錯? 整件判決都沒錯? 不需質疑? 都是媒體的錯?
所以目前這串討論串, 除了你, 其他人的看法都是錯的?
我不知道你是故意挑釁? 還是你思維上的習慣性?
很跳躍耶!?
我沒說的你幫我說,
我沒想的你幫我想,
還是那句老話, 都給你說就好了啊?
Deray Xu wrote:
有誤請你補充, 如你專業的說法, 專業的法條不要討論, 你也不要一直跳針法條內容, 直接討論"結果"可以嗎?
你覺得這個判決結果合情合理?..(恕刪)
結果就是這個判決就判決書上所示的說明,
事實上是合情合理的,
你覺得不合情不合理,
具體一點嘛,
把那裡有瑕疵你指出來,
只是拜託,
不要再拿什麼空泛的東西來打高空, OK?
PS:紅字就是結論, 跟你講話很累.
Deray Xu wrote:
PS.我不認為你有評論跳躍的能力, 這不是你的專業. 不人身攻擊你就不會講話了嗎? 專家~
我倒是不曉得還有所謂"評論跳躍的能力的專業".....
人身攻擊?
誰在人身攻擊?(笑
sillyfish2050 wrote:
結果就是這個判決就判決書上所示的說明,
事實上是合情合理的,
你覺得不合情不合理,
具體一點嘛,
把那裡有瑕疵你指出來,
只是拜託,
不要再拿什麼空泛的東西來打高空, OK?
PS:紅字就是結論, 跟你講話很累.
你真的不人身攻擊就不會講話耶~
謝謝你的結論.
根據判決書: 七人無不法.
這就是你的結論對吧?
我的看法前面說過了: 與智能障礙的女子性交, 心態就不正常.
身心專科醫師更認為判決不可思議,臺安醫院身心科主任許正典質疑:「要達到不能抗拒程度,難道要昏迷了才算嗎?」
我相信專業心理醫生的判斷, 所以認為法官有錯. 智能障礙有沒有達到「不能或不知抗拒」應該是專科醫生的專業.
法官不能因為不懂, 就判無罪.(這句我說第二次了)
PS:真抱歉讓你這麼累, 不過我只問你結論, 你要打一堆好像不是我的問題喔~ 不要這麼愛抱怨. 專業的法律人.
失去座標的青春,能不能回到夢最起初的地方?
好像別人都看不懂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