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三本漫畫上銬,會不會有點超過阿!!!!!


rexjian wrote:
我沒有說過租書不還合...(恕刪)



笑死人了
借書不還
還要法律保障賴皮消費者??
我看你肯定是消基會的員工吧
01上面就是這樣
妹只要長得正
不管做了什麼不該做的事都是可以被原諒的
大概就算是殺人放火也是被逼的.........

就不知道今天如果新聞上是一個年過50,臉長得像許效舜一樣方方正正的"正"嬸
還會不會有這麼多人出來幫她喊冤喔?

rexjian wrote:
我沒有說過租書不還合...(恕刪)


你們這是國中生式的吵架?!
我比較好奇的是

為什麼水果記者可以消息靈通到

當場拍到上銬、拿著便當的當事人?

是警察通風報信給媒體?

警察笨到沒事討罵?還是?

另外

三本漫畫而已?

三本漫畫就不是錢?

店家不堪損失依法為自己討公道,叫小題大作?

爛人借書弄丟不還擺爛事不關己,叫正妹無辜?

台灣沒是非了?

去跟銀行刷卡刷個300塊

然後從此完全不鳥他

拖個一兩年後看看會怎樣?
terry666786 wrote:
就不知道今天如果新聞上是一個年過50,臉長得像許效舜一樣方方正正的"正"嬸
還會不會有這麼多人出來幫她喊冤喔?...(恕刪)


之前有一個50幾歲婦人挖了路旁空地兩株波斯菊,
被埋伏在旁的便衣警察以竊盜罪移送法辦,還銬上手銬。
也是有人幫他喊冤~~
寂寞。寂寞就好 wrote:
警察:我是警察 妳因xx罪嫌而被逮捕 交出贓物!!

民眾:我漫畫忘了還 (拿出三本漫畫...)
...(恕刪)

警察:我是警察 妳因爲搶奪罪嫌而被逮捕 請交出贓物!!

民眾:皮包裡面只不過幾張衛生紙而已,大驚小怪

法官:依搶奪罪判刑2年

鄉民:此法官真是瞎..小題大作....小女生只不過搶幾張不值錢的衛生紙罷了.......有必要這樣嗎?

........

"忘記還三本漫畫 被上銬"
這種標題根本是誤導人

會被上銬是"忘記還"之後

店家可能聯絡不到或是怎樣,所以去提告

然後連法院還是地檢署也傳不到人

最後被"通緝",

一連串事件才導致有被上銬這事情發生


並不是忘記還書就會被上銬



不過比較好奇,他戶籍地都沒人嗎?


砍美眉,救小白,快找腋魔俠Online~
terry666786 wrote:
01上面就是這樣妹只...(恕刪)


我仔細看了一下... 並沒有很正呀...

根據蘋果的情報,當事人打工的地方在民權東路的麥當勞

想要護花的可以去瞧瞧...
rexjian wrote:
租書時有沒押金或押證件?
有沒留下電話手機等資料?
老闆真的用很多方式都連繫不上租書人嗎?

這個我不知道
rexjian wrote:
你怎知三本漫畫是同一套呢?
新聞有說嗎?

這我也不知道
rexjian wrote:
朋友欠你多少錢超1年不還你會上法院告他侵占?
1千? 2千? 5千?

朋友的話就不會 , 當被狗吃了

不過如果我是開店 , 有請法務 , 不用一千 , 就算三本漫畫我也會告

這是二回事 , 公是公私是私 , 反正法務去作就對了
rexjian wrote:
忘了還3本租借的書代價是公然上手銬移送法辦
你認為這是合理的嗎?
你兄弟或朋友向你借個200元忘了還是不是也會比照處理呢?

對通緝犯公然上手銬移送法辦,若是依法行政就沒有合不合理的問題...

親兄弟就不能明算帳嗎?
你是否也願意讓每個陌生人都跟你借100元可以不歸還?
況且你用熟人來跟陌生人來比喻本事件,你的邏輯思維沒問題嗎!?

你有替漫畫店的商家想過嗎?
他們經常遇到借書人都用『忘記了』當藉口的損失嗎?
那些長年累月的損失,難道就活該倒楣認賠?

rexjian wrote:
告民事要上銬?
怎沒看過哪個欠銀行上百萬卡債還不起的人被銬上警局?

通緝犯上銬還有分民法和刑法?
百萬卡債還不起的人,還有分會願意出面協調與蓄意躲藏這兩種人,你說的哪一種?
若會出面協調的人,法院怎會發佈通緝令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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