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藤老鵰 wrote:
這是你說的.既然”沒有證據"能證明被告確實性侵害(插入)被害人得逞,而事實上一審依然判有罪,顯然你的見解與一審有嚴重歧異,所以我問:現在是老兄自認比一二及更一審法官英明麼?
你要耍嘴皮
我就陪你玩一下
"沒有證據能證明被告確實性侵得逞"
這是最高院發回判決的理由
這是最高院的見解
不是我的見解(我只是解讀判決原文)
OK?
你要比較也是拿最高院法官跟前審法官比(最高院法官自認比前審法官高明)
與我何關?
加藤老鵰 wrote:
不論你回答為是或否或沒想過,我都有充分的理由作此推測,當然,為了不先入為主給你貼標籤,我很自制的使用問句.
但你說”鄉民罵法官是恐龍->鄉民自認比法官高明”這個推論就很有問題,我們常罵xxx是醜八怪,並不能據此認定我們自認為比xxx高明,你不只做了武斷的推測,而且還對人使用這樣的稱謂.
這個推論哪裡有問題?
你敢罵人"醜八怪"不就是隱含你自認比對方長得好看的意思?
難道你會罵一個長得比你好看的人是醜八怪?自取其辱?
順便回另一個板友的疑問
"恐龍"法官的恐龍不是指外貌醜
而是"活在原始時代、未進化、反應遲緩、邏輯思考觀念跟不上現代人"之意
加藤老鵰 wrote:
耍嘴皮是無助於討論的,講道理是討論的基本原則,不講道理才是耍嘴皮.
你就是在耍嘴皮啊
扯了半天
到底該怎麼判才合你意?怎麼判才不"恐龍"?
加藤老鵰 wrote:
1.你怎麼知道我”未自認比法官英明”?你還是在給我貼標籤咩.
2.過份簡化情境,我沒辦法回答,但如果你的說法目前根本"沒有證據"能證明被告確實性侵害(插入)被害人得逞為真,就不能判有罪.
好心幫你解讀案例情況
還過分簡化情境勒

再次聲明"沒有證據......"是最高院的駁回理由
所以你認為最高院不該發回應該直接判"無罪"這樣?
光看你這段就知道你的確沒法官高明

就算沒插入也可能是"有罪(未遂)"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