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一個治標不治本的方法而已。不要餵食但是繼續放生,有差嗎?隨便丟棄的相關罰責太輕了。大家都不怕。還有非法養殖場,我看也沒甚麼大力的掃。非法養殖場的那堆,我看也是大量流浪動物的來源之一。但是怎麼就沒甚麼人去動?花媽真敢動的話,先逐一清查各家寵物店的寵物來源吧。我相信一定非常精彩的。罰甚麼餵食流浪動物太小兒科了。不過,依照台灣人的劣根性,我看就算更重也一定有不少人不怕。EX:酒駕。
我比較在意的是這些公務員到底是以什麼標準來訂罰金的3000元~10萬...這是以公務人員收入為標準來定的嗎而且罰金還會調漲..可是基本工資卻無法漲就算漲也是幾百元在調可笑....一個社會若沒有公平正義就等著慢慢消失吧
zola wrote:流浪狗那來的?丟狗的人要不要罰? 本來就要罰啊,要罰的人可多的了,自家亂繁殖販賣的,丟狗的,這些都要重罰,我和其他網友以前也在01講到快爛了,但這些都沒政客敢做,禁止餵食只是其中小小的一環啦,至少有人肯去做了,有食物的流浪狗就會不受控制的愈繁殖愈多,有人餵食,流浪狗再怎麼流浪也不會死,就會有愈來愈多無良的飼主抿敝自己的良心棄犬,因果循環,結果還是苦了流浪狗,帶著滿身虫病痛日復一日的只求一餐半飽,愛他怎麼不帶回去養呢?現在我看的不是治標不治本的問題,而是看有沒有人肯去做治的事情。小治沒人敢做,大治也不會有人敢去做。所以我給了讚嘆。
小拔兔 wrote:本來就要罰啊,要罰的..禁止餵食只是其中小小的一環啦,至少有人肯去做了....(恕刪) 萬一因此造成流浪動物衝入店家搶食物,咬食小朋友,怎麼處理?澳洲曾有小朋友失蹤,事件都拍片了.這事很瞎,市政府做不好把責任推給老百姓,市政府有專門獵狗隊伍沒?不盡責無有效控制流浪動物,反而怪老百姓養太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