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貼] "機車踏墊不可以載孩童 真的開罰了"


Deray Xu wrote:
......所以現...(恕刪)


樓主我挺你~




有時候~

人真的會因為立場而沒有一絲一毫的同理心~

真是不曉得如何形容這些人~

結果論當然是不對~但為何會造成這樣的局面~!?

所以百姓該死~!?


不過~

大家的確都有發表意見的權利~

"Happiness only real when shared."
accwesley wrote:
交通處罰條例第31條第1項第5款:
機器腳踏車附載人員或物品未依規定者,處駕駛人新臺 幣三百元以上六百元以下罰鍰。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第88條
機器腳踏車附載人員或物品,應依下列規定:
一、載物者,小型輕型不得超過二十公斤,普通輕型不得超過五十公斤,重型不得超過八十公斤,高度不得超
過駕駛人肩部,寬度不得超過把手外緣十公分,長度自座位後部起不得向前超伸,伸出車尾部分,自後輪
軸起不得超過半公尺。
二、小型輕型機器腳踏車不得附載人員,重型及普通輕型機器腳踏車在駕駛人後設有固定座位者,得附載一
人。
三、附載坐人後,不得另載物品。但零星物品不影響駕駛人及附載人員之安全者,不在此限。
四、附載坐人不得側坐。..(恕刪)


依88條規定

只有規定"重型及普通輕型機器腳踏車在駕駛人後設有固定座位者,得附載一人。"
==>這是指後座載人部分..並未談及前面腳踏墊

附載坐人後,不得另載物品。
==>也沒談及前面腳踏墊

附載坐人不得側坐
==>也沒談及前面腳踏墊

那到底是根據哪一條罰的...應該不是88條吧!!

88條沒有明確說..前面腳踏墊不可載人
就我自己小時後的親身經歷
被表姊載在腳踏墊的位置
她一煞車下巴就直接撞到
小時後的經歷
過了20年還是記得

安全為上

Deray Xu wrote:
"機車踏墊不可以載孩童

Deray Xu wrote:
......所以現...(恕刪)


應該有開發 "機車用安全座椅" 吧

話說回來

腳踏板站人本來就是很危險

小孩子抓著龍頭也會造成不穩

當然, 很多人都習以為常了

但是

不怕一萬, 只怕萬一

不然幹麻設置紅綠燈?

假如每個人都有禮讓的觀念

何必設
說罰的對的人,我比較想問一下,家裡沒車的,只有摩托車的,要怎麼帶小小孩,請闡述一個「實際」的做法,教導我們這些沒錢買車的人好嗎?

既然法令在那,我很樂意遵守,但我不懂要怎麼做。
例如轎車有說「小朋友必須乘坐安全座椅」,OK我瞭,可以買。
可是摩托車呢?
說到大眾運輸,很多托兒所是沒有公車到的喔,那怎麼辦呢?
我並沒有不想遵守法律,但我只是想知道該怎麼做而已。

scaming wrote:
但真不行,要不用走的,或是停遠一點再走一段路!
其實,最多可能只要走10分鐘,很多人就嫌遠了!


我同意你!
在我看來台灣人至少有一半的人腿都殘了...
買東西一定要停在"店門口", 往前10公尺有空位也不願意去停, 因為大遠了
寧可並排擋到後頭, 爽自己就好了.
被拖吊還在唉說車位不夠....一大堆理由.
我開車10幾年,除非特殊節日活動, 否則在台灣還真没遇過走路10-20分鐘找不到車位的地方.
我還常常停到走路要30分鐘的地方.
走路可以當做健身~

像那種人當父母, 怎麼可能要求他們自己和他們的小孩走路? 要他們的命吧~
去看新竹實驗中學就知道了, 一到接送時間, 明明校門前方50公尺畫了一堆車位,
但家長還是全部擠到校門口, 可能擔心他們寶貝要多走50公尺, 腿會斷吧~

一堆人說讓小朋友坐機車, 是因為生活窮困買不起車, 逼不得已.
說是有時要帶小朋友去看醫生...等之類不得不的事.
奇怪, 都買得起機車, 難道偶爾坐個計程車帶小朋友去看醫生的錢會拿不出來?
一台機車也要2-3萬, 坐一次計程車頂多400-500.
又不可能天天去看病.

我小時候到國中之前, 我們家連機車腳踏車都没有, 最近的公車站牌要走30分鐘.
去看醫生, 做任何事, 也都是走過去的. 很正常啊~


小朋友坐機車, 尤其機車踏墊那超危險的. 出事了絕對不是坐一次計程的花費.
我也看過小朋友坐機車後座, 捉不住前方的母親, 差點掉下去.

所以是做不做而己, 不想做理由就一大堆.



幻色漣漪 wrote:
說罰的對的人,我比較想問一下,家裡沒車的,只有摩托車的,要怎麼帶小小孩,請闡述一個「實際」的做法,教導我們這些沒錢買車的人好嗎?

既然法令在那,我很樂意遵守,但我不懂要怎麼做。
例如轎車有說「小朋友必須乘坐安全座椅」,OK我瞭,可以買。
可是摩托車呢?
說到大眾運輸,很多托兒所是沒有公車到的喔,那怎麼辦呢?
我並沒有不想遵守法律,但我只是想知道該怎麼做而已。


答案 : 走路
我朋友在小朋友還是baby時, 因為每天要去附近買菜又没車, 她都是用背袋或是推車.
一直到小朋友上托兒所, 所以目前有強健的手臂.

托兒所没有公車到, 那就請找有娃娃車接送的或附近的保姆.

也就是如果没有車, 就請儘量找家附近能做的.

如果你看過小朋友在機車上差點掉下來出事, 你還會想把心愛的小孩放在機車上的, 那就隨便吧~
出事又不我們家在傷心.




在兒童的安全優先這支大旗下~所有罰則出發點是無庸置疑的~
所有家長應該好好的保護愛子那是當然的....
但是社會底層就是那麼的無奈~沒車.沒車..沒錢沒錢..
說要多走幾步路的..說要開車的.說要坐計程車的.坐捷運的..
你們說法也都對...但...只對一部份...
因為那是針對你的環境所想到的辦法...
事實是~
何不食肉糜~~
何不食肉糜~~

相信很多人是不受影響的..因為環境好..
配套在哪裡?害死弱勢底層而已...

Deray Xu wrote:
我也很詫異, 都能出國見過世面, 還是如此狹隘的看待問題......


能出國表示家裡有點錢..
可能是高雄捷運太虧錢

高雄市政府要民眾搭大眾運輸工具,所以才出此下策

不然大部分的警察其實都不抓這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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