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木 金奇 wrote:
本人在"新北市一所私立學校"就讀"日間部"因為家庭經濟因素所以晚讀
今年18歲高二剛開學校,校長在全校周會的時候"特別警告滿18歲"的同學不准騎乘機車上下課,否則記大過退學
就在這幾個禮拜,有一天朝會,校長說:有一位高1學生騎機車上課,被退學了,但是他是停在學校附近不是"旁邊" 姑且不論這位高1新生的行為
我已經"滿18歲"而且有駕照憑什麼學校不可以給我騎乘機車上下課? 台灣不是很民主的嗎?? 如果我持有駕照 不違規酒駕 為什麼不能?? 誰可以解除我的疑惑嗎?? 反應熱烈我會公布學校..
PS補充:有網友回覆是要就讀這間學校,要照學校遊戲規則走,但是今天學校的規則有凌駕於"憲法"嗎??
憲法22條:凡人民之其他自由及權利,不妨害社會秩序、公共利益者,均受憲法之保障
PS補充:有網友說為什麼不搭大眾運輸,因為負擔學費都已經很吃力大眾運輸要轉2公車1捷運負擔太大光車錢一個月要多支出兩千,打工一個月才1萬多一點,如果我不打工沒飯吃的話,4點多下課,趕五點的班,回台北市會來的急嗎??
你就給他騎嘛!抓到了再說,
如果被記過退學,請大法官釋憲。
記得不要騎快、亂鑽喔!不然萬一有事,得不償失。
天涼了,騎車時加件外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