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偷的跟你說,我趁著半夜在對方的引擎蓋上用鑰匙刻了一個大大的幹字。我管你有沒有留電話,為了自己方便就可以造成對方的不便。你敢開車,就該乖乖的去找合法的停車位,如果找不到停車位,就隨便亂停,那就表示你很有錢可以修車,那我就不在乎的刺破你輪胎肚(因為輪胎肚無法補,只能換個輪胎,假設一個4000元的話,一次四個你就乖乖的付16000元吧)。是怎樣,開車了不起阿,我自己也有開車阿,不想自己的車被刮,就乖乖的找可以停車,又不會妨礙他人的地方。
烏鴉2636 wrote:我遇過幾次 也報案過台中市的警察 不會開單!...(恕刪) 呵!台中市,我可以說不意外嗎連店家強佔騎樓營業,都可以訂出只要留一公尺給行人通過就不開罰的規則從市長開始就螺絲掉滿地,底下的怎麼可能會認真開單這幾年電視上看到一堆光怪陸離的新聞都在台中市像是市府土地遭霸佔九年,圍起來當做私人停車場賺錢,也發生在台中市
如果是既有出入口不管有沒有留電話、留名片都不該擋住門口你都方便就好,別人要進自己家門還要先打電話通知你? "請"你來移車?職業門神喔?? 我看是"猴形" 吧!!一堆不買車位四處亂停車的人 真的是像蒼蠅一樣 故意不留電話故意留錯電話 讓你花了十分鐘等警察 又讓警察花了十分鐘查車主聯絡 又等了10分鐘才來移車等警察走了 或過一陣子 又另外一台 來來去去都那幾台 像蒼蠅一樣 很煩很討厭而且平白無故就為了這些蒼蠅要花精神花時間.......... 有的更離譜 警察連絡還說他去外縣市出差 要隔天才回來有點羞恥心 公德心好嗎? 不然你來買透天厝 我天天牽車停你家門口好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