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0611 wrote:
他在2007年就詐騙...(恕刪)
判一年
還易科罰金
詐騙真的好好賺
nickdon168 wrote:
另外一點是這種人好像名字都會改來改去的,
可能也是為了躲避查緝,理論上應該改成只輸入身分字號比較好...@@a
詐欺案累犯最高好像可以判七年,
不過好像一般法管都判很輕。
已經在Fb幫忙放送了,希望早點抓到,避免有更多人受害。
對方活動地點應該在台中吧?
上一起詐騙案是台中的新聞。
可能要請中部地區的朋友多多注意。
不過全台流竄的機會應該也不低,
基本上這種小咖詐欺犯,逃往大陸的機會不高。
.(恕刪)
hsuan hsuan.lin wrote:
大大點破盲點了XD 這種詐欺犯真的一直改名,之前犯案本名是潘奕勳,現在本名是潘俊宇,只要詐欺犯一改名就算有身分證一般民眾也無法查,真的應該修改一下。
法官判的輕可能有部分原因也是受害者為了把錢拿回只好和解跟法官求情?之前的案件好像是這樣。
對方是台中人,應該都在中部居多,但也有可能逃到其他地區。
謝謝大大的幫忙,感謝!
剛剛找到嫌犯以前的FB不過裡面有他友人的照片這樣應該是不能公佈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