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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suan hsuan.lin wrote:
我是個平凡的上班族,...(恕刪)

這一看就是一副鳥樣...跟鱉三沒兩樣!
要會看 人阿....
拍拍~我也是被熟人騙過

只是金額沒這麼大!!

派出所態度 實在是也很無言

我這邊的也是,一個網路詐騙 我跑了四次 約一個禮拜才解決

加油啊!!!!有甚麼困難 隨時說 01的人都很nice的
hsuan hsuan.lin wrote:
我是個平凡的上班族,月入兩萬多,以前不知道存錢的重要又住外面,所以身上的錢總是夠自己生活開銷加上買東西犒賞自己不成問題,還不至於讓自己口袋空空或是跟別人借錢。

三年前在網路認識這位嫌犯,也有見過面,起初我們都是維持普通朋友關係,偶爾電話聊聊,那時只知他滿常到國外出差,認識段時間後嫌犯就自稱他其實是某電器公司小開,所以才會常出差(到底有沒有出差我不知道),之後有一次他讓我幫他轉帳,說是要匯款給廠商,每次都是三.四萬左右,他懶得跑銀行,因為一天網路轉帳限額是三萬,所以要我幫他轉帳剩下的餘額,嫌犯也都會在隔幾天就還給我包括手續費,有1.2次是拿現金給我並準備一份禮物(香水保養品之類)說是出差時順便在免稅店買,為了感謝我常幫他轉帳,雖然我都是拒絕,但他堅持一定要收下,甚至禮物放著人就走了,就這樣讓我相信他是個守信的人,當下我也只覺得有錢人都這樣花錢的嗎。

去年10月嫌犯開始找我投資(這時我們已認識約兩年),說是他自己私下跟廠商接單生產,賺取電器買賣差價,因為每個月5.6萬薪水不夠他花,我心想以他的花錢方式不夠花也很正常,我也說我身上沒什麼錢,他便要我去跟銀行貸款,手續費他願意支付,沒想到卻是噩夢開始,我投資了18.6W每月利潤是1W,從去年12月開始給付到今年4月,雖有時會拖延3.5天但都有給齊。

嫌犯知道我有男友,感情的事幾乎都是嫌犯自己問我,很少是我自己提起,起初都會挑我跟男友相處的問題,嫌犯就說我跟男友不適合沒辦法長久這樣的話,但我都是聽聽而已,不知何時嫌犯便開始鼓勵說要多溝通多相處,畢竟以後是要在一起一輩子等之類的話。今年四月嫌犯可能把腦筋動到我男友身上(嫌犯知道我男友知道我投資的事),說想再投資一筆訂單,要我問朋友有沒有願意一起投資,於是我跟男友共投資20W,利潤也是如期支付了兩個月(投資的事情都是有寫投資合約)。

到了六月時,嫌犯就說他自己女友有在幫他大姐做事(嫌犯大姊是公司管理者),算是私下聘請的員工,工作內容是每天早上9點~下午3點的股市紀錄,並傳了幾張紀錄內容給我了解,薪資是4W8,說還要再找一個員工所以詢問我,並說大姊有認識證券交易所朋友,這工作要繳交保證金50W(交給證券所)做滿一年可拿回(薪資會這麼多是因為他們有在股票買賣會賺也會賠,但我可以不用承擔風險只要幫裡面做點事情薪水至少固定不多不少。交保證金的原因是,我不能有證券戶頭不能私下買賣,如果被發現就是從保證金裡面扣,說得天花亂墜...)但是聽到工作要交保證金,先不論真假還是會怕,嫌犯就說他也知道我沒什麼錢,就又提出一個方法,說他願意幫我出這50W畢竟錢一年後還是可拿回,他要把自己投資的錢退50W下來,廠商會開支票給他(支票日期是一個月後才能兌換),讓我跟男友商討願不願意先拿50W跟他換支票(因為大姊急著找人選所以無法等他支票錢兌現在幫我墊)就這樣我們又掉入嫌犯設下的圈套,於是拿了50W跟他換支票(我有打去銀行照會說是正常)又寫了一張本票讓我們更加放心,工作聘請合約也有提到繳交保證金50W。

嫌犯從拿了50W後,之前投資的利潤就再也沒給過,兩筆投資都是支付到六月份,在支票還沒兌換時,嫌犯又爆發出被他女友捲款200W回去大陸(女友是大陸人),後來支票跳票了,嫌犯就藉故一直拖延並說要去大陸找他女友拿回錢,他大姊也承諾會幫嫌犯還款並且裝的跟真的一樣,一直責備她弟(嫌犯)被捲款等...,結果大姊承諾還錢也是一直開芭樂票一直拖延,直到前幾個禮拜嫌犯從大陸打電話給我(是不是真的在大陸我不知道,號碼是大陸)說拿到錢了讓我在等個幾天,我實在沒耐心因為之前也是說要還結果也沒有,我就說在8/18我的帳戶沒看到錢就直接走法律解決,從那天起嫌犯就...消...失...了!!!

隔天我立刻到台中地方法院申請支付命令(本以為是單純民是借貸關係),後來聯絡到嫌犯所稱的大陸女友,發現我們認識的雖同一人但是名字卻不一樣,也沒有什麼捲款的事,我才驚覺嫌犯是打從一開始就想詐騙,當下立刻到派出所報案,查出身分證上的名字與地址都是假的,而且是通緝犯,員警一開始還叫我先申請支付命令走民事途徑解決,都知道嫌犯資料是假的了,叫我寄支付命令是要寄給鬼嗎?即便那個地址有人住,不認識的人會簽收嗎?折騰了一番我也堅持提告詐欺,員警終於讓我做筆錄了,做完筆錄也沒給我三聯單,我隔天又去派出所索取,值班員警說現在什麼年代了,開不開三聯單沒關係,又說會先通知嫌犯到案說明釐清之後再開,我真想罵髒話(通緝犯你認為他會到案說明嗎?難道要自投羅網),之後說幫我做筆錄的員警剛好休假,休了三四天,要我四天後在過去,我也懶得跟員警爭執,於於是出了派出所立刻撥到督察申訴並詢問這樣流程是對嗎?沒多久派出所就打電話要我去拿三聯單。

平時一直提醒自己防範詐騙集團,沒想到防不勝防,對方居然是跟你混熟了兩年才下手,這段時間一直在布局,謊話連篇,到現在還是很無法相信通緝犯就離我這麼近。這筆錢原是要用在房子的頭期款,現在全部化為烏有,背負著這樣的心情又要從新找工作,又是負債,真的只能怪自己太笨太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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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各位看完冗長的文章,希望各位網友能幫忙提供線索找出這個爛人,也希望不要有更多受害者,更希望警察辦案能夠更積極!!!

此人潘奕勳,本名潘俊宇,71年次

...(恕刪)



hsuan hsuan.lin wrote:
我是個平凡的上班族,...(恕刪)

恩。
世實危脆、無堅牢者,我今得滅,如除惡病。此是應捨之身,罪惡之物,假名為身,沒在老病生死大海,何有智者,得除滅之,如殺怨賊,而不歡喜。 其變寧唯一紀、二紀,

騎車粉累 wrote:
這一看就是一副鳥樣....(恕刪)


照片是真的一副鳥樣,但他來找我時都會稍微打扮,雖說稱不上人模人樣,但還稱的上是個人,沒想到私下卻是個大爛人!!

一一ˇ wrote:
貪...(恕刪)


謝謝指教,以後即便是親人只要關於投資我都不會再參與了
他在2007年就詐騙了喔..

男子潘俊宇佯稱是捷寶光電公司小開,與廖姓女子交往,廖姓母女誤以為交到金龜婿,豈料潘男陸續以發生訴訟糾紛需和解金、被錢莊逼債自戴手銬演出苦肉計等方式,向兩人詐得一千零八十七萬元,台中地院以一罪一罰依九次詐欺取財罪、一次強制罪,判潘男一年徒刑,得易科罰金三十六萬元。

開庭時,潘男(二十八歲)認罪並表示歉意強調會還款,廖姓母女還代他向法官求情,強調雙方已和解,潘男陸續清償二百三十四萬元,其餘會分期償還,擔心潘男若入獄無法履約,希望法官給潘男自新機會。

問公司無此人
判決指出,二○○八年間,潘男與廖女交往,他謊稱是「捷寶光電股份有限公司」負責人的兒子,順利取得廖姓母女信任後,開始著手詐財。隔年四月,潘向廖母佯稱有訴訟糾紛,暫時不想讓家人知道,但若不賠償和解金及擔保金,恐將遭當庭收押,廖姓母女因而陸續七次共借七百多萬元給潘男。為讓廖姓母女安心借款,潘男還稱父親已知他缺錢,會變賣祖產償還。
事後潘男又以父親病重,曾給他一筆錢購車,他未買,若父親未看見車子,不會分家產給他,廖母因此再借二百萬元。前年十一月,潘男在自己左手銬上手銬,跑到廖家,佯稱在路上被錢莊的人毆打,廖母心軟又借一百五十三萬元。
最後因潘男一直無法還款,廖姓母女起疑,打電話向捷寶光電查詢,才知潘男與該公司負責人毫無關係,憤而提告。

有前例未悔改
法院查出,潘男本名潘奕勳,二○○七年間就曾向另名張姓女子詐騙四十六萬餘元,遭判刑一年四月但緩刑二年,潘男犯後改名潘俊宇再與廖女交往,並向廖姓母女詐財償還張女和解金,根本不知悔悟,因此依詐欺取財、強制等罪合併判他一年徒刑,且不給他緩刑機會。


http://www.justlaw.com.tw/News01.php?id=6139
放長線釣大魚...
這年頭要詐騙也得要有耐心才行...
只能說我沒天份…
難怪我不能賺大錢

1010611 wrote:
他在2007年就詐騙...(恕刪)

文章八九不離十就是他了吧,真是可惡至極的慣犯。
慶幸的是,我不是他女友,不然他也會想盡辦法從我身邊親友下手甚至被當人頭戶,到時就真的是人財兩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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