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jigo wrote:
建議引進,
絕對可以立即改善治安與降低犯罪率,
新加坡鞭刑怎么打...(恕刪)
其實規定的蠻嚴格的,不像想像般粗魯.......媒體怎不好好報導一下這個
重點摘錄:
适用鞭刑的罪行
在新加坡法律中,一共有超过30种不同的罪行都适用鞭刑,其中包括:
劫持人质/绑架、暴力抢劫、团伙抢劫,并导致受害者丧命、非法吸食毒品、破坏公物(包括在公共场所的墙上喷涂油漆)、骚乱、性侵犯(非礼)、非法拥有武器(包括长刀、匕首等)。
鞭刑对以下罪行是强制性的:
对至少40种罪名,鞭刑是强制刑,即必判鞭刑,不能减免。包括:强奸、非法走私或贩卖毒品、非法贷款(协助债主骚扰债务人也一并同罪)、非法入境或签证过期非法滞留90天以上等。
法律基准
新加坡刑事诉讼法第325至332项说明有关鞭刑的条例:
1、成年男性罪犯介于18至50岁,并且由医疗官员证实身体状况合适后才可以被执行鞭刑。
2、罪犯同一时间只能被执行24下鞭刑,不论他罪案的数量。
3、若犯人未满18岁,他一次最多可受鞭刑10下,但是刑鞭会比一般的轻一些。未满16岁的男生只能由最高法院判处鞭刑,地方法院以及青少年法院无权将他们判处鞭刑。
4、死刑犯是不会被执行鞭刑的。
5、刑鞭的粗度不可超越1.3厘米,长度不可超越1.2米。
例外
根据新加坡法律,以下者是不会被判鞭刑的:
女性、被判死刑的犯人、50岁以上的男性、由医疗官员证实身体状况不适合受鞭刑的犯人
其他
1、 受过鞭刑的男子是不允许在新加坡军队中服役的。
2、官方不会预先通知被判鞭刑的犯人他们几时会受刑,只会在行刑当天才通知他们。
3、鞭刑前犯人要全面体检,有高血压或心脏病等疾病者都可豁免鞭刑,但实际上因病得以豁免鞭刑的人非常少,年均只有6人。
4、在新加坡,鞭刑不仅是一种刑罚,更是一种耻辱记录,类似中国古代囚犯的脸上刺字。姑娘择偶,先得掀开男方衣服,验过有无鞭痕。倘有鞭痕,断无婚配之理。
5、在其它国家,经常有很多人误以为在新加坡售卖或食用口香糖会受鞭刑。但实际上新加坡政府虽然禁止口香糖,可卻从未把售卖或食用口香糖定为适用鞭刑的罪行,犯法者顶多只会被罚款。
-----------------------------------
台灣在實務上應該是不可能引進的
因為自由慣了,現在不要說大人,連學生都不把"秩序"當一回事了
自由開放是不可能走回頭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