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次看新聞聚眾鬧事目無王法 借酒裝瘋盧不停…等等就想怎麼不能用警棍 狠狠敲下去不管男女老少 被打一次 應該會乖好多年還有死刑…這年頭怎麼好像是…當壞人比較吃香一堆人在保護加害者人權那被害者的人權誰來爭取呢
國中時任何一科考試老師都會給標準未達到少1分打一下到國3每天藤條都在打斷沒有一個沒被打的但實際上分數上去了?鞭刑跟打藤條一樣打過幾次就習慣了~~反正又不死人說真的~~心靈上的刑法比較好洗腦或是抓去做某些實驗項目的白老鼠就是知道犯人不會死+受嚴刑但就是永遠消失在社會上沒有人能再回到社會不覺得這類的比較有趣
還有補充一下,台灣對於警察公權力的支撐有待加強..這邊也有一篇文章http://tw.on.cc/tw/bkn/cnt/commentary/20150725/bkntw-20150725000517843-0725_04411_001.html
高級書僮 wrote:改鞭刑是立委能決定的嗎?如果是它們改成鞭刑我就承認它們有做事...(恕刪) 大腸人 wrote:今天看到一則高雄擋車吃便當的新聞,媒體還給他取個擋車哥的封號,坦白講,最該死的是媒體,動不動就把一個錯的事件名氣化.什麼哥什麼哥的..人家搞不好還在朋友圈裡沾沾自喜出名了.....(恕刪) 嘿喔 嗨爪....\(*^0^*)/
台灣警察不夠多,監獄人滿為患,有了鞭刑可以有效嚇阻犯罪該被鞭刑的有 詐騙集團 酒駕 販毒 等等我相信肯定可以有效嚇阻犯罪,甚至酒駕不用關,每個月來監獄鞭十下,為期一年。看誰敢酒駕不過這都是我想像,只能等這些諸公立委感同身受才有可能去制定這些法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