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ynch1204 wrote:
文長殘體字看著挺吃...(恕刪)
其实这种就是典型的我说的“五毛觉青黄丝”这类人,说话无法不带立场、不带情绪、不怼人、不带刺。
他们往往还很会做无意义的诡辩,你跟他讲礼貌和尊重别人,他给你讲你也要尊重他不讲礼貌的权利。
什么是无意义的诡辩,典型的:
“同性恋群体应该获得其相应的权利”
“那我们也有反对同性恋获得其应有权利的权利”
然后呢?所以你赢了?所以结论就是同性恋不应该获得其权利?
或者说学这个逻辑那说下去“那我们也有反对你们这些反同性恋人士的权利”?
最后遁入虚无…
正常的辩论应该是:
“同性恋群体应该获得其相应的权利”
“同性恋群体不应该获得其相应的权利”
“为什么?”
然后一二三
这才有互相观点和渗透。
至于简体字古已有之、非共产党一手创造这些事实,我估计他是知道的,但他会无视、依然只会用“顺口骂人”这种小伎俩来实现其精神胜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