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ilipala9453 wrote:我昨天在此發表了篇言論,事後想想覺得自己不是當事人沒甚麼立場發言覺得不妥..... 是囉~~網路留言常常因為一時想法而沒有注意到言詞!或是當事者的感受,立場~~其實,如果事主覺得這樣不妥,要求當事人進行修正,這樣大家都少了一個誤會跟麻煩~~但是,浪費社會資源去法院,我真的覺得...很無聊!! 除非攻擊是真的很嚴重的傷害到事主!!
資深大嬸 wrote:是囉~~網路留言常...(恕刪) 很多人自身沒遇過的情況,都可以說的很輕鬆但是如果哪天他真的也遇到相同情況,我看理智線可能會斷光光可能巴不得把對方大卸八塊一堆人倒是很會放馬後炮.....我只是表現了正常的人性而已XDDDDDDDD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