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實不太合理
但是也沒有像我原先想的那麼糟
因為,繳了就有年資,繳多久就算多久年資啊
就如樓主的例子,兩個月繳了:
1.接近兩個月的勞保費
2.兩個月的國民年金費
而這些繳了的錢,都是有計算年資的
也就是說,到時候要領錢的時候,這些年資都有計算,理論上來講,並不等於完全白繳了
(先不討論政策問題,政策和實施方式確實令人不滿意)
而且,勞保費是雇主和政府都有負擔,國民年金我不清楚,但是應該政府也有負擔
也就是說,繳一分錢,以後的享受大於一分
這也是為什麼許多人(小公司)就算實際上離職了,但名義上還是要請公司老闆寄保,而自掏腰包貼保費給老闆
因為算算以後領到的,划算啊
所以,往好的方向想,我倒是認為,多繳了兩個月的勞保或國民年金,還划算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