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randon777 wrote:人權份子當然說, 不...(恕刪) 那我要說要在台灣,就要遵守台灣的法律人權不是由他們來定小部份人權會影響到絕大多數人的權益如果真的這樣大家都要講人權???那死刑犯和無期徒刑,有啥差異對那些無期徒刑犯來說,是否很不公平?那犯人在外家屬有幾千萬甚至上億資產想要送名貴牛排,主廚到監來煮飯那為何不能?是否影響受刑人的人權
sunfish001 wrote:人權份子施明德、孫文...(恕刪) 唉要做對的事要說對的話不要盲目的做事就像某位收留流浪狗跪郭董那位你看那狗生活環境有如地獄不如不要收留...不要盲目的使用愛心,會變成病態
我早講過了, "人權"是口號, "金權"才是他們這些人想要的他們如果要講理, 現在還會吵成這樣嗎?所以我才說, 有本事, 大家在媒體前說..這種事就是見光死...要吵, 就讓他們在鏡頭前吵在媒體前, 可就不是你想迴避問題就可以迴避的
sunfish001 wrote:屠殺600萬人全是希...(恕刪) 其他方法有用嗎?應該沒三小路用喔...如果終身監禁~是關在黑暗的地方~大小約一平就夠了.沒有任何娛樂設備...就是古代的黑牢啦~那應該可以啦...那樣就比死刑恐怖了!!
我的意見很簡單,既然有那麼多的人要維護犯人人權,那就來個實驗把台灣的縣市分開,直接公投,看哪個縣市贊成廢死刑,那個城市贊成維持死刑細部由法務部、律師屆、人權聯盟「長官」來商議,看看最後是不是廢死的城市犯罪率降低了還是維持死刑的城市犯罪率沒變?搞不好會出現相當意外的變化也說不定喔,呵呵。--------------------------------------------------還是調出44個死刑犯來和大家辯論,搞不好裡頭會出現死刑犯希望自己趕快死一死的言論。這就簡單拉。--------------------------------------------------簡單的說,如果要廢除死刑,那就等連續幾年的時間,台灣都沒有發生殺人案件,如此一來,死刑自然就沒用了,再來討論不就更好。
sunfish001 wrote:人權份子施明德、孫文...(恕刪) 可以再扯一點你們現在救的是孫文還是施明德啊?都不是隨便提幾個陳金火 <--是這種廖敏貴--湖內雙屍案~合謀殺女友前公婆 <--是這種陳錫卿--姦殺中興女大學生 <--是這種林金德--縱火死三小女孩 同時涉性侵女友大嫂 <--是這種王柏英--汐止殺警案 <--是者種張文蔚--有擄人勒贖、恐嚇等前科,假釋出獄後犯下綁架並殺害僅17歲國中生 <--是這種隨便提幾個都是血淋淋的慘案還天真勒
神戶齊 wrote:其中被掃射死強暴吃掉的可能是自己幼小的孩子結果醫院判定精神正常,只是單純好玩無聊好奇這時請問要判死刑還是?給他機會?(想想自己孩子被槍指著腦袋臨死前哭泣時的模樣...然後壞人狂笑的嘴臉) 若真有這種人,醫院判定正常您覺得就是正常嗎 ?我看比較可能是精神科醫生想藉職務之便判病人死刑。怕這人如果以後住到醫院來反而添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