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8日更新 結案 7-11 買家惡意不取貨付款 只有告他一條路


小楊5311 wrote:
願不願意一句話!別扯那麼多.擺脫網哥嘴炮哥的機會來了!還不把握?如果可以馬上幫您處理,開新賣場.

以下開放其他網友加入,這樣可以了吧!


對阿,很多人只想知道你的賣場,前面也有人要挑戰阿,幹嘛這麼掃興,給大家一個機會挑戰麻,想挑戰的就會自己去,何必開新帳號,你就公布帳號,想挑戰的人自然就會去,自然點麻,一定要刻意? 你第一篇不是在自然的情況下發生的不取貨付款?
roward wrote:
卡樓了

...(恕刪)


手機發文的問題嗎

不過我覺得法律是最後一條路
不得已訴諸法律

不該爲了嘴炮浪費法律資源

米高鹽 wrote:
全國電子 網路訂貨專...(恕刪)


一直叫別人去實際行動,怎不自己去實際行動呢?我都看到判決結果了,沒事,怎會有人一直要我刻意去訂購,造成別人損失的想法?



您說的沒錯,但我就是吃定他不敢挑戰,因為他是網哥嘴炮哥一族.買賣正義在大多數人心中都是存在的,就少數人不尊重.不尊重就算了還上網亂炮,這才是可惡.

4371968 wrote:
對阿,很多人只想知道...(恕刪)

這裡就你說的最多
要是你的言論真的讓別人信以為真哪天出事情你要負責?
還有樓主為什麼要因為你公佈自己的賣場而導致有可能無聊人士刻意去搗亂?
都你在說的付出點行動讓質疑你的人閉嘴很困難還是根本就沒不敢?
4371968 wrote:
怎麼你覺得會犯罪的事情,叫別人去犯罪呢? 應該是我認為無罪的 叫你去訂才是阿,你去訂10台電視,如果有事情,我出30份中餐麥當勞給育幼院師生,當然如果有事情,請自行負責,大家都成年人了

這種邏輯 也夠資格下指導棋???..

米高鹽 wrote:
既然100片雞排不是...(恕刪)


網哥承認這樣是有罪了!答案很明顯了,算了原諒他.
米高鹽 wrote:
這種邏輯 也夠資格下指導棋???..


邏輯有錯嗎? 我怕你叫我去犯罪會造成一些法律上問題,自己不驗證,一直叫別人去驗證,怎不會自己驗證呢?請問你說這句話邏輯在哪?

剛剛的公法,社會法,又請問你邏輯在哪?

又請問我未曾說過的 消保法凌駕民法 你說我說的,邏輯又在哪?

又請問 你說以我經濟程度 負擔不起一百片雞排,邏輯又在哪?

請指點我,我真的看不懂到底是什麼邏輯

roward wrote:
這裡就你說的最多要是...(恕刪)


他說的可多了,請他來試試也不敢,馬上扯別的,這種在現實世界應該是........

我剛就說過了,他說一年3C買10幾萬,我一年4G還投資100億勒!嘴炮無誤
4371968 wrote:
邏輯有錯嗎?
怎麼你覺得會犯罪的事情,叫別人去犯罪呢? 應該是我認為無罪的叫你去訂才是阿,你去訂10台電視,如果有事情,我出30份中餐麥當勞給育幼院師生,當然如果有事情,請自行負責,大家都成年人了,我能幫的就是30分麥當勞午餐給育幼院了,夠實際行動了吧(恕刪)

以你的邏輯...

我覺得從101跳下來不會死... 所以該跳下來證明不會死的人是你?

我肚子抽筋了... 好慘...

(大哥... 我覺得... 從101跳下來 真的不會死!... 你如果願意親身驗證... 我買1000份雞排在信義站出口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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