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jiande wrote:
今天我們大有為的政府...(恕刪)
這可稱為合法的五鬼搬運法, 類似像許多上市公司的老闆把股東(或投資人)的錢, 搬到自己口袋一樣, 最後公司垮了, 所有投資股東都虧了, 但少數人賺到爆了 !! 這真是每日都在上演,令人深刻的血例 !!
G-PLUS wrote:
這位小弟大概不懂什麼叫地下經濟...
我前面就有舉例過我77年打工的收入,
一個月不含加班費是2萬初,
還比當時基層公務員薪水高,
但公司報給國稅局的就是一個月13500,
早年根本很少有商家開立統一發票,
一大堆地下經濟都沒列入....
帳面的數字根本無法反應實際所得....
宅就是顧家 wrote:
大家一起不繳稅 ...(恕刪)